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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不得参与“小饭桌”经营合作

本站发表时间:[2021-03-04]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李祺瑶
  本报讯 昨天,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提升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小饭桌”的经营与合作,学校要建立剩余菜品处理利用机制,减少批量型浪费。
  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密防范学校(幼儿园)食堂运行管理风险,严格执行食品加工制作操作规范,确保食品的采购、贮存、加工、留样等环节安全可控;严密防范学生餐配送企业制餐送餐风险,规范校内分餐操作流程;严密防范冷链食品管理使用风险。食堂从业人员必须100%持健康体检证明上岗,定期组织核酸检测,严格落实晨午检和症状监测制度,直接接触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食品原材料采购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建立全链条闭环追溯管理体系。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制售冷食类、生食类、裱花糕点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
  学校食堂和学生餐配送企业要加强对各自单位就餐师生的教育和管理,从源头上科学定量核算食材,按需制作;建立剩余菜品处理利用机制,减少批量型浪费。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处置机制,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通知还提出,学校要严格校园封闭式管理,对在校内就餐的学生要将午间、课后的活动纳入校内全时段管理,对在校外就餐的要实行外出请假制度,低年级学生外出回家就餐要落实好家长接送管理,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小饭桌”的经营与合作。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健康安全用餐的教育引导,养成科学健康的饮食习惯,鼓励引导学生在校就餐、安全用餐,避免到无经营资质、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卫生条件不达标的场所用餐。同时,各校要落实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完善家长参与在校就餐管理工作机制,每学期组织在校就餐满意度测评,对问题突出的要及时果断采取改进措施;推进智慧监管,通过将视频信息接入学校(幼儿园)或教育部门网页、APP以及第三方平台等方式,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到2021年底,本市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餐配送企业基本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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