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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获得奖励,奖金需缴个税吗?

本站发表时间:[2022-02-11]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

  原标题:法律解读丨运动员获得奖励,奖金需缴个税吗?

  如今,北京冬奥会赛事正酣。截至目前,中国运动健儿共收获了3金2银。

  运动员在赛场上摘金夺银,随之而来的是各种各样的奖励。不仅国家会对获得奥运会奖牌的运动员发放奖金,各省、市、县政府,往往也会对来自当地的运动员给予不同额度的奖金。

  据佳木斯政务公众号消息,2月8日,佳木斯市副市长聂影和市体育局领导一行来到武大靖的家中,向武大靖的父母及家人表示祝贺和慰问,并为他们送去了10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金。2月7日晚,北京冬奥会短道速滑男子1000米比赛在首都体育馆举行,经过一番激烈角逐,中国选手任子威、李文龙、武大靖分别获得冠亚军和第四名。

  2月6日晚,女足亚洲杯决赛上,中国女足3:2力克韩国队,时隔16年再夺亚洲杯冠军。

  女足夺冠当晚,蒙牛乳业在官方微博宣布:要强女足勇夺冠!蒙牛率先千万现金奖励!

  那么,问题来了:

  在为运动健儿们喝彩、加油之余,

  大家是否也好奇

  运动员获得的奖金

  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企业给予运动健儿们的奖励

  能否税前扣除?

  普法君从国家税务总局获得了答案。

  1.运动员获得奖励是否缴纳个税

  (1)运动员获得省级以上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省级以下政府奖励,由支付单位扣缴个人所得税

  对于省级以下政府的奖励,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的奖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293号)的规定,个人因在各行各业做出突出贡献而从省级以下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取得的一次性奖励收入,不论其奖金来源于何处,均不属于税法所规定的免税范畴,应按“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支付单位扣缴个人所得税。

  (3)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参赛运动员按现行法律法规征免个税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号)规定:对于参赛运动员因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比赛获得的奖金和其他奖赏收入,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征免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企业给予运动健儿们的奖励可否税前扣除?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号),个人捐赠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的资金和物资支出可在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企业对运动员给予奖励,相当于企业向个人实施了直接捐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的规定,其直接捐赠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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