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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父母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孩子谁来管?

本站发表时间:[2022-05-28] 来源:北京政法微信公众号 作者:
  课前提问
  全国战“疫”进入最吃劲、最关键的阶段,在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情形下,存在部分未成年人监护人因疫情防控而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这种情况怎么办?孩子由谁来照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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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个栗子
  明明今年7岁,父亲是某医院呼吸科大夫,母亲是另一家医院护士。疫情期间,父亲驰援外地防疫,母亲因接诊新冠病人无法回家,明明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及其他亲属均在外地,无人照料明明。此时,明明的日常生活应当由谁来照料呢?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检察官释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民法典》“人性民法”的本质,全面地保护被监护人的权益,完善了“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监护制度体系。 
  上述案例中,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明明的父母因防疫工作,无法回家照顾明明,明明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需要为明明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包括提供饮食、照料学习、提供关爱等,直至明明父母可以归家照顾孩子。
  随堂笔记
  《民法典》完善了因疫情等突发情况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本着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就临时监护做出了详细规定。
  疫情之下,更应当做好未成年人救助和保护。相关部门应密切关注他们在疫情期间的情况,及时回应需求、解决问题,确保孩子们均能处于有效的临时监护之下,保障他们疫情期间的基本生活,建立起疫情期间监护缺失未成年人关爱机制,在疫情防控背景下充当起孩子们“临时监护人”角色,守护未成年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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