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服务 > 小政讲堂

疫情防控期间,被征用隔离酒店有补偿吗?

本站发表时间:[2022-06-12] 来源:北京政法微信公众号 作者:
  课前提问
  突如其来的疫情不仅扰乱了公众的正常生活,也为社会公共管理带来挑战。疫情防控中,为了阻断疫情传播、降低感染风险,有些酒店成了隔离观察场所。如果政府因公共管理需要征用酒店,酒店的权益该如何保障?
  往下翻↓↓
  小政学堂开始上课!
  举个栗子
  疫情防控期间,A酒店负责人收到来自政府部门的《应急征用决定书》,被告知因疫情防控需要,政府将临时征用该酒店作为疫情防控工作中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以阻断传播风险。该负责人在收到决定书后表示同意,并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工作。作为隔离观察场所,A酒店的权益如何保障?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因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检察官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五条明确规定政府因疫情防控的紧急需要可以征用个人和组织财产。
  当出现疫情防控等紧急情况时,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进行征用,目的是取得使用权,而非所有权。
  征用的适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基于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紧急需要;
  (2)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进行征用;
  (3)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征用;
  (4)对被征用人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上述案例中,政府立足疫情防控大局,为了更好地维护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征用A酒店,具有正当性和合法性。酒店依法接受政府部门征用,既是基于公德的社会责任,更是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但是,对于征用行为对该酒店造成的损失,政府应综合考虑企业发展的需求,根据运营成本、实际损害等情况,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随堂笔记
  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民法典》在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事由中增加了“疫情防控”。政府因紧急需要采取的这些征用措施,很好地维护了公共利益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而且,在紧急情况消失后,政府会将财产返还被征用人,并补偿被征用人所受到的损失,这充分体现了对组织、个人财产权的尊重和保障。
  疫情防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牵系着社会的稳定和安宁。疫情之下,我们既是命运共同体,也是责任共同体,应当主动落实防疫规定,全力配合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守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防线。
  下课时间到
  小政与你下节课见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