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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鲜花合同“陷阱多”,消费者如何避免“中枪”

本站发表时间:[2023-02-24]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董振杰 通讯员 贺依蓉
  鲜花作为表达祝福、增加仪式感的重要元素,在女神节、妇女节为母亲、爱人送上一束鲜花,成为了很多人的不二之选。各电商平台及入驻商家也趁此机会,推出花式促销活动,大打“节日牌”。然而网购鲜花合同“套路多”,火爆的鲜花订单背后,往往隐藏着诸多合同陷阱。
  那些你“看不见”就签了的合同
  情景一:A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了一束鲜花送给母亲,回家后发现母亲签收的鲜花都蔫了,在平台投诉后得到的回复是:与消费者签订的协议中约定,消费者一旦签收花束,即视为鲜花质量符合约定,所以平台后续不再承担其他售后责任。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格式条款有以下内容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无效:(一)收货人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符合约定;……
  提示:电商平台提供的格式条款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条款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情景二:B在某电商平台为闺蜜定购了3月8日配送的“三八妇女节”买一送一活动花束,但一直到3月10日鲜花才送到。投诉至平台后,给予的回复是:消费者在购买之前已经勾选了“同意协议”,该协议中约定,“活动花束若超过72小时仍不能配送,则退还消费者已支付的订单费用,此外不承担其他责任。”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提示:节日赠送鲜花,往往承载着特殊意义,将特殊时期的鲜花订单超时时限定为72小时,将致使消费者无法实现合同订立目的,电商平台提供的格式合同应该就该项条款进行特殊提示,否则消费者可以主张该条款无效。
  那些你“不知道”的合同订立细节
  情景三:C老板在某电商平台的入驻商家为女性职员订购100份三八妇女节鲜花,经协议,商家收取了C老板1000元的定金,并签订了平台提供的合同,承诺将会准时送达。后期由于鲜花供货出现问题,商家无法在节日当天为C老板提供足量鲜花,商家决定按照之前签订的合同返还1000元定金,并与C老板取消鲜花订购合同。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提示:定金作为法定担保,不得以合同约定形式免除一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电商平台提供的合同中,关于定金的约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该条款无效。
  情景四:D在某电商网站上购买了某入驻商家一年配送48次的鲜花包年套餐,但商家在配送了四五次之后,开始出现鲜花品质下降的问题,18次之后便没有继续配送。之后D发现不仅平台投诉无人处理,入驻商家也存在使用虚假地址等情况,售后维权无门。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
  提示:鲜花包年套餐属于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的情形,鲜花商家未能按照约定完成的订单应当进行退款处理。
  在电商平台签订鲜花购买合同时,如何保护自身权益呢?
  一、下单前做好充分“前期”工作:
  1.选择有信誉的电商平台,选择有工商电子标识备案的鲜花商家;
  2.仔细阅读电商平台提供的合同,不要跳过“阅读协议”步骤,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要求电商平台或商家将订购鲜花时必要的要求(特别是配送时间)写入合同;
  3.注意留存好电商平台和商家的宣传页面,及时保留证据。
  二、在收货期间做好“注意”工作:
  1.发货前与商家提前沟通好配送方式,并让商家拍照确认好交给物流前的鲜花,保存好照片;
  2.签收时,仔细检查鲜花的品质、数量、包装等信息,并与发货前商家提供的照片进行仔细核对,再签收。
  三、关于全程的“证据保存”:
  1.留存好所有的交易记录和物流信息;
  2.留存好往来信息,如邮件、QQ聊天记录、汇款记录等;
  3.要求商家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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