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服务提示

本月起,北京司法行政领域这12项轻微违法事项,不予行政处罚

本站发表时间:[2023-01-04] 来源:京司观澜微信公众号 作者:
  律师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公证员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
  司法鉴定人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
  以上轻微违法行为
  在符合特定情形时
  将不予行政处罚
  近日
  北京市司法局印发
  《北京市司法行政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
  明确12项轻微违法
  不予行政处罚事项
  一起来看!
  北京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 《北京市司法行政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根据《关于全面推广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的指导意见》(京依法行政办发〔2022〕2号),结合本市司法行政领域监管执法工作实际,市司法局制定了《北京市司法行政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司法行政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司法局
  2022年12月30日
  北京市司法行政领域
  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