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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之后毕业生将开启人生新篇章,这些暑期提示请查收!

本站发表时间:[2023-06-15]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董振杰
  随着最后一场考试的结束铃声响起,2023年高考落下帷幕。考试结束,释压有度,“放飞自我”的同时,同学们要牢记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在这里,北京通州法院法官为大家准备了一些暑期小贴士,请各位同学查收:
  趁热打铁考驾照,这些安全驾驶的法律知识你知道吗?
  同学:高考结束,首要之务当然是学开车啦,看我给大家露一手“极速狂飙”!
  法官提示:每年高考过后,都是学生驾考的高峰期。初出校园的同学们通常刚刚年满18周岁,绝大多数还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一些年龄稍小的同学甚至尚未达到申请驾驶证的最低年龄要求。
  在此,提醒广大同学,高考结束后,外出聚会增多,同学们切记不要无证驾驶机动车。已经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同学,切莫酒后驾车。骑车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乘坐车辆时要系好安全带。选择出租车(网约车)等交通工具出行时,要乘坐正规车辆,在上车前要留意车牌号码,切莫贪图便宜搭黑车。
  法条链接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四条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
  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酒后驾驶的行为还可能触及刑事法网,涉嫌危险驾驶罪。更严重者,还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过量饮酒风险大,接触毒品要承担哪些后果?
  同学:紧张的高考终于结束了!备考了这么久,来场Party狂欢放松心情。
  法官提示:高考结束后,计划去KTV等娱乐场所聚会的同学们注意了,切记不要过量饮酒。过量饮酒不仅对青少年的身体造成损害,也会降低大脑的判断和反应能力,使其丧失警惕性。此时,如有陌生人尝试与你交友,并向你推荐“带来刺激感”的不明饮品时,千万别大意,这些所谓“好意”背后,“花式毒品”“新型毒品”也许正悄悄混入其中。不少心智不成熟的青少年在娱乐场所玩耍时,因为对毒品危害知之甚少,或出于猎奇心理,抑或是为了追求时尚,不小心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进而一步步沦为“瘾君子”。
  吸食毒品本身虽不构成犯罪,但是许多失足青少年在染上毒瘾后,为了筹措资金购买毒品,会四处借债,借遍亲戚朋友后,有些人就铤而走险,从此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贩卖毒品、盗窃、抢夺、抢劫、诈骗、敲诈勒索等等罪行很多都是因毒品犯罪而起。
  同学们,高考欢聚时刻,也不可掉以轻心,务必谨慎交友,小心所谓“朋友”背后的“魔爪”。请远离不健康的娱乐场所,杜绝猎奇心理,抵制不良诱惑,不轻易接受他人的“好意”,时刻记住“远离毒品就是远离犯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一款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放松≠放纵,打架斗殴都有哪些危害?
  同学:高考后的暑假是唯一一个没有作业和学业压力的假期,远离了爸妈的管束与唠叨,我要解放天性,放飞自我!
  法官提示:同学们,高考不过是漫漫人生道路上的重要节点之一,同学们应当树立正确认识,摆正心态,不要因为考试结果过度影响自己的情绪。假期期间也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要沉迷网络和放纵自己,切勿通宵玩乐、打架斗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如果打架斗殴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走遍万水千山,安全出行有哪些注意事项?
  同学:在这个特殊的毕业季,我要和朋友们游遍祖国大好河山。
  法官提示:高考过后,外出旅行放松身心是不错的选择。在出行时,同学们应当合理安排行程,选择正规的旅行社、乘坐正规的车辆、入住正规的酒店,到安全、适宜的景点旅游。不要独自外出旅游,和同学出游要及时与父母沟通。不要和陌生人搭伴出游,外出游玩要将详细行程告知家人。此外《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安全保护义务作出规定。在此提醒同学们在入住旅馆时请注意:
  1.携带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并选择正规的有经营资质的旅馆入住。
  2.向旅馆工作人员如实提供父母等监护人联系方式、说明同住人身份关系。
  3.进入旅馆房间,检查房间门锁、窗户是否完好。如发现安全问题,及时联系工作人员处理。
  4.不轻易给陌生人开门,发现可疑情况,及时联系旅馆工作人员或者拨打110报警。
  “花式”发朋友圈晒图,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同学:成绩出来啦,超常发挥,朋友圈里秀一波。
  法官提示:高考结束后,考生们将会经历许多值得纪念的时刻,不少人喜欢拍照晒到朋友圈,与大家分享喜悦。需要提醒同学们的是,高考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志愿填报表、成绩单等,都属于重要的个人信息,随意晒图极易被不法分子盯上,进而实施诈骗犯罪。每年高考结束后,特别是查分、填报志愿阶段,“提前查分”“花钱进名校”“内部有指标”“发放助学金”等虚假信息铺天盖地,成为涉高考招生诈骗的高发期。近年来,随着技术发展,不法分子冒充招生工作人员、声称黑客改分、不明来源查分链接等涉及高考的电信网络诈骗伎俩不断翻新。因此,同学们务必妥善保管好个人信息,拒绝向陌生人透露,如遇陌生链接不要点,虚假广告不要信,通过官网渠道核实分数、获取信息,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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