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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灵魂拷问”是堂养老普法课

本站发表时间:[2022-02-08]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丁慎毅

  “按照法律规定,你们的父母是可以要求你们每月给2500元赡养费的,但我反复问了他们,他们只要求一位子女(支付)300元(每位老人150元)。你们少买件衣服,少吃点好吃的,就可以拿出来了,你们扪心自问一下,这样的父母哪里去找?!”日前,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陬溪人民法庭法官到原告居住地开庭,法官现场发出这样的“灵魂拷问”。

  原来,原告印某、张某夫妇已经84岁高龄,张某不慎摔伤导致行动不便,需要人全程照料,子女们却不愿承担赡养义务。无奈之下,两位老人将子女全部诉至法院。法庭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且当前农村留守老人多,赡养纠纷时有发生,为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法官决定到原告居住地开庭,于是发生了这样的一幕。

  法官“破防”发出“灵魂拷问”,是堂养老普法课。民法典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这就需要子女在安排工作生活时,同步把父母的养老问题考虑进去,设计出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提出在中央层面部署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各地要根据当地现实,因地制宜,设计公布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让基层政府和老人们的子女都能根据清单来安排养老问题,让老人和子女都有安心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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