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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管直播间卖“神药”的“儿子们”,不能一封了之!

本站发表时间:[2023-03-18]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
  “所有爹妈们,呼叫回家,
  收到评论区回复!”
  “阿姨你吃,
  这个可以治好你的小瘤瘤……”
  “爸爸妈妈,
  下方小黄车直接拼手速,
  给我炸!”
  ……
  今年的“3·15”晚会,直播间里的“苦情戏”被曝光。
  在这些直播间里,主播们打着帮人解决纠纷、调解家庭矛盾的旗号,博取老年人的同情和信任,目的就是骗其购买产品从中获利。而那些号称有特效的“神药”都是固体饮料、压片糖果等普通食品,所讲的故事也都是编造出来的。
  
  嘴里喊着“爹妈”,眼睛却紧盯着“爹妈”的钱包。准确来讲,是专坑“爹妈”。仔细想来,类似的骗术其实也并不新鲜,只不过从线下搬到了线上,换了一个场景,换了一种伪装。但直播间里行骗的危害或许更甚,有些“苦情戏”主播甚至坐拥粉丝千万级,赚得盆满钵满。
  如今,我国网民规模已达10.67亿,看网络直播早已不再是年轻人的专属。很多老年人通过观看直播消磨时间、丰富晚年生活。但是,网络直播越有市场,就越不能丢掉真实和诚信的底线。为了博眼球、牟取暴利,一些网络主播彻底丧失了原则底线,编造故事收割老年人的“韭菜”,不仅毫无道德可言,也把直播生态搞得乌烟瘴气。
  更恶劣的是,这些主播随意夸大产品疗效功能,在法律的红线上疯狂试探,必须严厉打击。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食品的质量、性能、用途等信息,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且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诱导。“小张说事”等苦情主播以荒诞的故事情节,采用植入的方式,把一款普通食品宣传成特效药,此类行为涉嫌虚假宣传、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或将承担相应的民事和行政责任。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若主播在直播过程中对产品或服务作出承诺,也应在承诺的范围内与商家一起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明知或应知虚假或误导性宣传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
  
  目前,被曝光的“马洪亮”“小张说事”等账号已在短视频平台下架。但正如网友所问,“这种账号是哪来的?为什么粉丝发展到千万级了,平台却没有发现问题?是审核疏漏,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变相纵容?”
  说到底,严管直播间里卖“神药”的“儿子们”,不能一封了之,加强监管、严查严惩才是治本之道。2021年5月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要求直播营销平台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开网络直播营销管理规则、平台公约;2022年6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网络主播行为规范》,要求网络主播不得对社会热点和敏感问题进行炒作或者蓄意制造舆论“热点”……一条一款,都为网络直播行为划定了红线。平台作为“把关人”,更要管好不良主播的牟利之手,加强审核,严格监管,畅通举报渠道,切实尽到主体责任。
  新事物、新技术层出不穷的时代,我们不能要求老年人为了防骗而放下手机,但更不能让他们被网络流量的洪流无情席卷,多些真诚与保护,用足够的安全感让他们享受数字时代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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