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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帅:最美“两山”理论守护者

本站发表时间:[2023-06-05] 来源:门头沟区检察院 作者:
  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榜样就是一个标杆。在我们身边,有一群可亲可敬的检察人,他们把奋斗与汗水写进平凡的岗位,把担当与奉献融进检察高质量发展的进程。时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二十大精神的学习成效转化为实践能力,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作为门头沟区最美“两山”理论守护人的刘帅就是这其中的一员。
  刘帅,门头沟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四级检察官助理,先后在职务犯罪侦查局、民事和行政检察部、行政检察部门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等多个部门工作。自公益诉讼检察试点以来,他一直奋战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一线,无数次顶着炎炎烈日勘查现场,不分昼夜梳理案件信息,用脚步丈量着门头沟的每一寸土地,并从中收获了愈发坚定的为民初心和守护公益的坚定决心。近年来,刘帅先后获嘉奖3次,个人三等功1次,2022年被评为“北京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骨干”,办理的多起案件被评为北京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优秀案件、典型案件。
  以“公共利益代表”的力量和温度,做群众心事的解忧者
  从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来,刘帅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0余件,办案量占部门总案件量一半以上。在我院开展的永定河公益诉讼专项工作中,他和其他检察干警用一个月时间推动解决了永定河沿岸堆积20年的2万余吨垃圾问题,该案被《检察日报》头版报道,并获评“2018年北京市十大政府法治事例”。根据该事例改编的微电影《“移”山记》获得中央政法委微电影比赛“微电影作品奖”,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公益诉讼开展五周年优秀影视”。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曾在多个场合肯定该案是以公益诉讼职能解决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的典型案件。他参与办理的“永定河沿岸违法建设系列案件”,督促依法拆除占用农用地、侵占河道的违法建设13万余平方米,切实保护了农用地资源、消除了防洪隐患,维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以“摸着石头过河”的勇气和实力,做锐意进取的先行者
  刘帅坚持积极探索、能动履职,在全市率先探索宣告送达检察建议模式,解决多个行政机关执法职能交叉、跨部门执法的“九龙治水”难题,实现监督机关与被监督机关的双赢多赢共赢。我院积极推进区委审议出台《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刘帅参与我院起草的全市首个区委牵头、检察院发挥核心作用、区相关委办局及各镇街主要领导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我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进一步推动法治门头沟建设,助力全国文明城区创建。他先后办理多个涉国有财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案件,累计收回国有财产3000余万元,收回国有土地6。2万元平方米。他主导办理了北京市首例耕地占用税案件,推动税收征收机关积极履职,填补全市税收征收空白,追缴税款200余万元,为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提供参照。
  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觉悟和责任,做急难任务的攻坚者
  刘帅先后借调最高人民检察院参与公益诉讼业务需求论证、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公益诉讼子系统研发、系统培训等工作十余次,并对全国各地提出的系统应用疑难问题进行全面解答,2021年8月,最高检第八检察厅专门制发《表扬信》对刘帅通报表扬。2022年8月,他为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业务条线讲授公益诉讼新规则版本案件操作,获得了一致好评。他根据所办案件研发的“政府非税收入法律监督模型”,督促行政机关追缴政府非税收入600余万元,并在“北京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平台”上线运行,为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国有财产保护专项监督活动提供大数据支持和门头沟样本。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作为公益诉讼检察人,他始终坚守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本职工作,践行“两山”理论,做最美两山理论守护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守护区域绿水青山和群众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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