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走时,丁法官在我笔记本上写了一句简短而又有力量的话:“做新时代的法治逐光者”。这句话既是对他个人职业生涯的精准概括,也是这名榜样对法院青年干警的殷殷嘱托!
——延庆法院审管办(研究室)张启帆
在“学习丁宇翔同志先进事迹 做新时代好法官”主题分享会上,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院团支部书记张启帆,作为一名在榜样精神引领下奋勇前行的青年干警,用最诚挚的感悟,为我们分享了丁宇翔法官那句朴素却有力的话——“要有‘扛’的韧劲,要有‘钻’的精神”。
今天,让我们跟随张启帆的讲述,看看他和伙伴们如何循着榜样的指引,在审执一线扛起群众的托付,在为民司法中钻出解决难题的路径。
逐光者说
延庆法院审管办(研究室) 张启帆
去年,在一次培训中,我现场聆听了丁宇翔法官的授课,近距离感受到这位榜样的风采。他用略带沙哑的声音,传递着一名“老法官”的拳拳初心。
回延庆路上,我一直在思考丁法官说的一句话:做法官要有“扛”的韧劲,也要有“钻”的精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要回答好三个问题: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而丁法官说的“扛”与“钻”,正是告诉我们要“靠什么树政绩”。我们团支部迅速开展了学习研讨会,大家围绕着“扛”与“钻”进行了热烈探讨。
用“扛”的韧劲,回应群众的托付
丁宇翔法官说,在办理案件中,要有“扛”的韧劲,法官能够“换位思考”,能够“扛”住当事人的托付,换来的是当事人感受到我们的用心。
研讨会结束后不久,我院执行局的青年法官贾志华和青年干警于泓,就将这份“扛”的韧劲带到了办案中。他们受理了一起公司拖欠农民工57万元劳务费的串案,公司经营者早已不见踪影。面对“空空如也”的银行账户,他们没有放弃,而是仔细研判企业情况,在复杂的债务关系中敏锐地发现经营者存在转移财产的违法行为。
3月的一个晚上,他们驱车前往河北省怀来县,辗转多个村庄,终于找到了经营者的隐蔽住处。面对送达的拘留决定书,经营者起初很不配合。但两位青年干警顶住压力,坚定地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第二天,他们又前往拘留所,从法理和情理两方面耐心劝解,引导经营者换位思考:“你想想十多年前,你不也是一名辛苦盖房的农民工吗?如果那会的老板不给你钱,你靠什么起步?”一番话让经营者陷入沉默。第三天,他主动将57万元全部转入法院账户。当10余名农民工拿到期盼已久的血汗钱,紧紧握着两位干警的手时,“扛”的韧劲,化作了人民群众最真切的获得感。
用“钻”的精神,守护孩子们的未来
丁宇翔法官说,法官要有一种“钻”的精神,面对疑难的案情和复杂的社会问题,就是要“钻”到案子中去。
在延庆,山区留守儿童的权益保护是大家高度关注的问题。年轻的法官助理万勤梅,在吕行菲法官的带领下,用心办理了一起涉留守儿童权益的案件,用公正的判决捍卫了孩子的权益。但她们并没有止步于此——“不能总在事情发生后补救”,她们深知,孩子们需要的是一张真正密不透风的权益守护网。
为此,她们详细梳理案件特征,多次前往区教委和山区学校了解情况,精心准备了普法课程和图文并茂的法治宣传手册。3个月的时间里,她们十余次走进山区学校,进行普法授课,还在校园设置了“花开信箱”。从此,孩子们常常通过信箱和法官交流“小秘密”“小困扰”,而两位法官“阿姨”也总是第一时间回信。一个小小的信箱,成了法官和孩子们的连心桥。这正是少年审判法官“钻”的精神——不满足于个案公正,更致力于构建长效守护机制。
其实,那次授课之后,我也创造了一次和榜样“面对面”交流的机会。在简短的交流后,丁法官在我笔记本上写了一句简短而又有力量的话:“做新时代的法治逐光者”。这句话既是对他个人职业生涯的精准概括,也是这名榜样对法院青年干警的殷殷嘱托!
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法院青年、一名基层法院的共青团干部,我们要做的,就是循着榜样的指引,在审执一线中能“扛”重任,在为民司法中能“钻”难题。功成不必在我,只要一锤一锤敲在实处,终会化作群众心头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功成必定有我,不是一定要立功,而是要相信,我们所划出的每一桨,只要真正解了民忧、暖了民心,就势必会汇入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潮流中。群众是否满意,就是我们是否“有我”的最好证明。
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让我们一起,追寻榜样力量,彰显青春担当,共同做新时代的法治逐光者!
逐光者 张启帆
延庆法院审管办(研究室)法官助理、院团支部书记
2021年入职延庆法院,协助法官办理1200余件案件,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曾获北京市“强国复兴有我”百姓宣讲汇讲三等奖、延庆区百姓宣讲汇讲“金牌宣讲员”“优秀宣讲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