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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二房东”套路他人租房诈骗20余万 检察院揭露就业季租房骗局

本站发表时间:[2022-08-17] 来源:丰台检察 作者:董振杰
  随着全国超千万毕业生走出校门、迈入职场,租房也成为毕业生独立生活的一项挑战,而“被黑中介、二房东欺骗”、“虚假房源信息多”等也成为毕业生租房前最担忧的问题。房源、出租资质、签约、房租和押金缴纳、入住……哪些环节可能有坑?应该如何应对?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披露了一起合同诈骗案, 并以此为例揭穿毕业生就业季租房骗局。
  2020年至2021年间,李某某以本人及亲友的名义,从中介公司租赁多套房屋,后隐瞒其房屋系从中介公司租赁的事实,以房屋所有人的身份与多名被害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在收取被害人租金、押金后并没有及时向中介公司缴纳租金,而是将被害人拉黑后逃匿,导致被害人被清退房屋,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20余万元。
  据了解,李某某合同诈骗案中涉及了非正规途径宣传,冒充房东直租; 虚构房产来源,低价吸引租户;骗取租户信任,提前收取租金等几种租房诈骗套路,针对这些骗局套路,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分别给出了“破解”方式。
  套路一:非正规途径宣传 冒充房东直租  
  通过中介公司租房,需要支付中介公司一个月的租金作为中介费,为节省租房成本,许多毕业生会选择租赁房东直租的房屋。李某某正是抓住租户想要节省中介费的心理,在房屋所在地周边张贴、发放自制小广告,号称房东直租。由于李某某有房屋钥匙,部分租户没有认真核实就相信了其房东身份,陷入了李某某的骗局。
  对此,毕业生在租房时应注意通过正规途径租房,租房前核实房东身份,不要轻信不明租房渠道,尽可能选择正规中介公司、平台租赁房屋。如果选择房东直租,一定要仔细核实房东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等原件,切记有钥匙有密码的不一定就是房东。多关注官方政策,善于利用资源。比如,近期北京市住建委联合团市委等单位举办毕业季租房服务进校园系列活动,为大学生毕业保驾护航。
  套路二:虚构房产来源 低价吸引租户 
  按照市场规律,相同条件的房屋出租价格基本一致,但本案中,李某某为了提高房屋出租的数量和速度,出租房屋的价格均低于市场价和其本人承租的价格。在被问到低价的原因时,李某某谎称房屋系法拍房、回迁房等,得房成本低,想要快速变现,利用租户的侥幸心理实施诈骗。
  租户在租房时要认清市场规律,警惕低价陷阱。出租房屋不是做慈善,毕业生应该认识到,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下,房屋租赁价格应该趋于一致。面对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房屋,一定要更加谨慎,多问几个为什么,不要盲目听信房东的一面之词,切勿因小失大。
  套路三:骗取租户信任 提前收取租金 
  房屋租赁合同上会明确约定租赁期限、付款周期和付款方式。为达到敛财目的,李某某用“高收低租、长收短付”的模式套路租户,其本人只向中介公司缴纳第一期的租金,保证租户正常租住一段时间,在获取租户信任后,声称如果提前缴纳租金或一次付清长期租金,便会优惠近千元房租,诱导租户缴纳大额房租后逃之夭夭。
  针对这一套路,租户在租房时要审慎签订合同,严格执行合同。北京市住建委官方网站有《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毕业生可下载该文本,与出租方就租赁房屋信息、租金与税费、转租分租、合同提前解除等条款逐字逐条商定后方可签约。同时,一定要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周期和方式进行付款,以防遭遇中介或二房东“长收短付”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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