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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盗割电缆准备卖钱被批捕 朝阳检察院:此行为造成极大安全隐患需严惩

本站发表时间:[2022-11-23]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董振杰 通讯员 周炜杰
  电力设备的安全关系着公共安全,使用中的电缆更是如此。有些电缆直接连接着公共场所的监控探头,一旦剪断,相关部门就会失去“天眼”这一监控利器,无法记录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而且暴露的电缆线头会对人民群众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因此,法律对该类行为有着较重的处罚。
  近日,北京朝阳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破坏电力设备案,一名游手好闲的嫌疑人因盗割电缆被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陈某以前是电工,整日游手好闲,总想不劳而获。一天下午,陈某觉得无聊,想弄点电线卖钱,他拿起安全帽、尖嘴钳、壁纸刀等工具,直奔某路灯井。
  井内有一根很长的电缆,直接与附近的监控设备相连,陈某手起刀落,剪下一段电缆。
  与此同时,电缆所属公司为做好安全防卫工作,安排工作人员对监控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工作人员突然发现监控探头断电黑屏,无法正常使用,立刻顺着电缆线查找故障原因,很快在灯井旁发现陈某正在盘盗割的电缆,于是将其当场抓获。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陈某盗割正在使用中的电力电缆线,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第一款 破坏电力设备罪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司法解释:盗窃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但不构成盗窃罪的,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电力电缆虽小,危害安全事大。无论是否获利,只要剪刀一剪,造成安全隐患,就触犯了法律。
  检察官提醒: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敬畏法律、尊崇法律,做守法公民,谨防被利益冲昏头脑,牢记“割电网、落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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