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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检察机关四名检察官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人才库

本站发表时间:[2022-01-26] 来源:京检在线微信公众号 作者:北京政法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党组关于刑事检察队伍建设的指示精神,完善普通犯罪检察领军人才培养机制,充分发挥领军人才和业务专家在理论研究、大案攻坚、难案咨询、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作用,近日,高检院成立由106名同志组成的全国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人才库。其中,北京市检察机关周媛媛、刘哲、魏雪、陈涛4名检察官入选人才库。

  前期,北京市检察院按照高检院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先后两次组织各分院、各区院、铁检基层院择优推荐,在全市各院报送推荐人选基础上严格筛选、研究讨论、审核审批,结合首都检察工作实际,最终确定了北京市检察机关推荐人选。

  入选人才库的同志要突出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质量取胜价值取向,强化实质性审查监督要求,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组织大要案办理、实务调研、理论研究、培训授课等方式,充分发挥人才引领带动作用,全面提升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真正将首都检察丰厚的人才资源优势转化为推动首都检察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在奋力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北京篇章中展现检察担当,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北京市检察机关入选全国检察机关

  普通犯罪检察人才库名单

  周媛媛

  北京市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副主任

  刘 哲

  北京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魏 雪

  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陈 涛

  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北京市检察院 周媛媛

  周媛媛,北京市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立案监督和监督调查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周媛媛成长于基层,历练于一线,优质高效办理了近千件刑事案件,无一差错。任职北京市检察院以来,积极履行立案监督和监督调查职责,有力推动北京市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等监督办案规模和质效稳步提升,联合国家检察官学院研究开发的涵盖侦查监督、行刑衔接、派驻中心检察室等内容的教育培训课程体系,培训范围已达到全国省级检察院全覆盖。先后荣获“守望正义——新时代最美检察官”“全国公诉标兵”等荣誉,承办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抗诉案件”,开发课程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精品课程”,参编多本专业书籍,有力指导一线监督办案。

  北京市检察院 刘哲

  刘哲,北京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刑事犯罪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曾办理山西溃坝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办理的案件曾获评北京市十大诉讼监督精品案。执笔起草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案件起诉书制作的规范意见(试行)》,被高检院全文转发。组织设计的捕诉一体和认罪认罚版审查报告模板被高检院推广。设计并组织研发了刑事公诉出庭能力培养平台。曾受邀在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期、第十一期优秀公诉人高级研修班、提升普通刑事犯罪检察办案质效研修班,全军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会议暨新修改《刑诉法》培训班,河北、山西、江苏、广东、海南等省级检察机关,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围绕刑事检察相关内容授课。著有《检察再出发》《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法治无禁区》《司法观》《法律职业的选择》《司法的长期主义》《司法的趋势》《认罪认罚50讲》。

  西城区检察院 魏雪

  魏雪,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2010年参加工作以来办理公诉、批捕案件数百件,先后办理了村霸、字画诈骗等专案,协助办理的涉疫诈骗案件入选最高法第一批涉疫典型案例、《刑事审判参考》,提前介入扫黑除恶市级督办案件赵某某案,工作获得肯定。撰写的调研文章在人民检察等发表。先后获得“全国十佳公诉人”“北京市先进工作者”“扫黑除恶先进个人”“北京市检察机关公诉业务标兵”“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标兵”“优秀检察官”等荣誉称号,多次立三等功。魏雪与同事将工作、参赛成果转化为刑检工作手册,开展业务培训,帮助青年干警提升业务能力。

  东城区检察院 陈涛

  陈涛,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从事刑事检察工作10年,具备丰富的刑事检察工作经验,曾获评北京市检察机关经济犯罪检察标兵称号,先后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获评优秀公务员,全市优秀办案组织等。2020年前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检察院参与援藏工作四个月,办理当地多起大要案件,以及参与制定相关工作规范,受到受援单位高度认可。从事刑事检察工作以来,办理各类案件近千件,其中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办案能力突出,如近年来办理了当年全市吸资规模最大也是目前线下吸资规模最大的非法集资案件,以及其他十余起各类型非法集资案件;依法办理了六起督办案件,以及两起厅局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同时办案过程中,能够贯彻司法为民理念,落实为民办实事要求,成功监督立案多起大要案件,追诉漏罪漏犯,挽回当事人巨额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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