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十项举措 | 首都司法行政系统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北京已出现多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十分严峻。根据中央、司法部和市委市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北京市司法局推出十项举措,进一步做好全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下定决心、坚定信心,坚持不懈、坚持到底,慎终如始、从严从紧抓好全系统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树牢底线思维,进一步压实压紧责任
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提高责任感紧迫感,坚决压实压紧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责任,严格执行责任落实和责任倒查制度。按照全市防控工作规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把防控责任明确到岗,具体到人,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做到防控工作人人有责、知责、尽责。
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
严格落实监所、服务窗口、矫正中心、办公场所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监所强化全面封控、闭环管理,坚持“人、物、环境”同检,做到应检尽检、全员尽检。服务窗口、矫正中心、办公场所严格测温、扫码、通风、消杀力度,从严从细做好快递、邮件、包裹等防疫管理,切实有效防范“物传人”风险。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教育管理,落实好司法部对刑满释放人员防疫和衔接措施要求。继续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坚持应接尽接,筑牢免疫屏障。
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
加强法律政策保障,指导行政执法机关重点做好涉疫执法,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综合运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加强网络平台和智能化建设,为疫情防控提供方便、快捷、非接触式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扎根基层、联系群众的优势,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抓早抓小抓源头,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加强人员教育,进一步严守防控规定
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自觉采取必要个人防控措施,减少聚餐、聚会,不去或者少去人员密集场所,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坚持非必要不离京,最大限度减少离京活动;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因工作需要前往的,返回后积极配合隔离观察和健康监测等措施,排除安全风险后方可上岗。严格遵守社区疫情防控规定。一旦出现发热、干咳、咳痰、咽痛、乏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等症状,不自行购药、服药,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打网约车等,及时按规定就医。落实对法律服务人员的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培训等活动,尽量采取线上形式,确需线下举办的,严格限制人数,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深入督导检查,进一步堵塞防控漏洞
坚持问题导向,改进工作作风,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帮助基层解决疫情防控中的实际困难。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式挂账销账机制,一项一项抓整改,不留漏洞,不留死角,确保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短板不补齐不放过。对工作不负责任的,严肃追责问责。
完善各类预案,进一步做好应急处置
监所等重点领域备足涉疫生活物资保障,实现科学调配、统一调度,确保有备无患。细化实化优化疫情防控应急方案、预案,对重点环节和关键细节考虑的更加周密,应想尽想、应备尽备、应做尽做。遇有突发情况,见事早、行动快、出手准,快速果断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影响。
注重统筹兼顾,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
做好和属地的衔接配合,主动对接疾控部门,争取疫情防控专业队伍指导;主动对接地方政府,积极争取保障支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推进,以攻坚克难的奋进状态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关心关爱干警,进一步加强工作保障
关心关爱奋战在防控一线的干警职工,积极落实从优待警要求,按规定落实相关支持保障措施。加强后勤保障,及时帮助解决干警职工实际困难,切实解决后顾之忧。
强化值班值守,进一步加强请示报告
确保指挥体系运转顺畅,严格落实特殊时期领导带班、值班值守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遇有突发涉疫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第一时间按照要求紧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