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某电器有限公司诉称,其享有“鸿雁”系列注册商标,该商标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并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被告北京某电气有限公司未经授权,擅自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鸿雁”字样,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故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案定于2020年7月1日9时在东城法院(南区)第13法庭开庭审理,届时本网将进行直播,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