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京0107民初13328号
我院定于二〇一九年八月一日 上午九时整,在本院一办公区第十一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刘秋玲与孙宏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