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京0107民初23454号
我院定于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下午十四时整,在本院二办公区第五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郑平与郑祁乐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