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京0111民初24519号
我院定于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法庭(A205)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赵艳华与刘永浩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