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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华与潘海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本站发表时间:[2019-12-13] 来源: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作者: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京0111民初19478号

  我院定于二〇二〇年一月十日 上午八时四十分,在本院第七法庭(A205)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李立华与潘海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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