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京0117民初771号
我院定于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三日 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十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马强与杨晓峰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