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京0108民初22300号
我院定于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下午十三时四十分,在本院西3-45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王肖梅与冯旭排除妨害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