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网购已经成了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很多小区门卫室完全被快递“占领”,然而,有人却打起了快递包裹的主意,快递包裹在送到代收点后被盗,本应是拆箱的惊喜,却变成了无奈的担忧和气愤!
案情回顾
今年1月,赵女士下班回家途中,照例到小区的快递代收点--超市门口取快递,结果找了两圈也没有找到。但之前,赵女士明明收到快递员的电话,被告知其快递已经存放在置物架上了,于是赵女士找到超市工作人员想要查询监控。经查看监控录像,发现是一名男子将快递拿走了,随即赵女士果断报警。
据调查,盗窃赵女士快递的是一名无业游民吴某。在短短两三个月内,吴某先后五次在该超市门口盗窃他人快递。因该超市为方便居民一直提供免费收取快递服务,所以平时无人看管,居民们都是自己拿自己的。正因如此,吴某才心存侥幸,尤其在首次盗窃后未被发现,便更加肆意,一次又一次拿走他人快递。吴某偷走的快递多是一些生活用品,诸如按摩仪、洗面奶、洗发水等,总价值为300余元。之前几次,被偷快递的失主或是觉得价值量不大自认倒霉,或是投诉到快递公司,由快递公司理赔,以至于直到吴某盗窃五次才被抓获。
检察官说法
犯罪嫌疑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64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在此提示广大市民,在网购时,应加强警惕,及时关注自己的快递情况。尽量本人、及时签收,临时有事,可与快递员、外卖员协商,切勿给小偷小摸之人可乘之机。若发现快递被盗,一定要及时报警。同时,劝诫心存侥幸之人,盗窃属于违法行为,一定要提升法律意识,切记不要因为贪图小便宜,最终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