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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直逆天了,求归还被盗手机居然被索要2000元!

本站发表时间:[2022-08-08] 来源:昌平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原标题:【以案释法】简直逆天了,求归还被盗手机居然被索要2000元!
  一时贪念起
  终因小利驱
  见财起意偷手机
  竹篮打水一场空
  悔恨当初终获刑
  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莫因一时贪念萌生侥幸心理,盗窃他人财物会触碰法律底线。日常生活中虽然小偷小摸比较常见,一些人也会因为没有被发现而暗自窃喜,或者因为被害人觉得价值不高放弃追究而侥幸逃脱。但从本质上来讲,小偷小摸是盗窃行为,更是违法行为。盗窃本来就已经大错特错,被发现后竟还能反过来要赎金……还真是!No zuo no die啊。
  案情回顾
  去年6月初,大学生李某在玩某社交软件的时候,收到一陌生男子陈某的好友申请,李某没有多想,便通过了。经过几天的相处,李某觉得陈某人很有意思,俩人年龄相仿,也很谈得来,交流过程中,李某还顺势向陈某炫耀过自己用的是苹果12手机。后来陈某提出想要跟李某开一下位置共享,李某点击后,陈某便知道了李某的学校地址。
  几天后,陈某约李某深夜在其学校附近见面,李某也应允了。见面之后,俩人简单聊了几句,陈某说想帮李某拍张背影照片,而且说自己手机像素不好,想要用李某的手机。李某同意后,陈某让李某背过身去,假意举起手机拍照,实则立刻撒丫子转身逃跑。跑了五百米后,看李某没有追上来,陈某立刻打了个车回家了。
  之后,李某通过朋友手机重新添加陈某的微信好友,并向其索要手机,说只要陈某归还手机便可以不追究。陈某不以为意直接拉黑了李某,后来加上后又改口让李某转给自己2000元,赎回手机,李某气急之下便报警了。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经后期检察官自行补充侦查,去现场实地查看,发现陈某是背对着被害人拿走财物,以平和的方式取得财物,逃跑时有面包车遮挡,难于看到,属于秘密行为,故本案宜认定为盗窃,属于携带财物秘密逃走的行为。陈某的行为触犯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句经典古言的道理,我们都知道,但还是很多人会心存侥幸,觉得有机可乘、有利可图,便对“小恶”视而不见,甚至以身试法,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犯罪者终究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终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像陈某这样的年轻人,本应该通过自己努力,前程似锦,人生辉煌,却因法律意识淡薄,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悲惨局面,实属叫人惋惜!做人应该清清白白,本本分分,凭自己合法劳动赚钱。检察官在这里提醒大家,千万要引以为戒,不要为“恶小而为之”付出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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