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群 > 区委政法委 > 昌平

北京昌平法院通报供热合同纠纷占民商事案件近八成

本站发表时间:[2022-11-22]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董振杰 通讯员 牟文洁
  2022年11月15日,一年一度的供暖季如约而至,昌平法院召开“供用热力合同纠纷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对涉供暖纠纷案件审理情况、案件特点进行介绍,并发布六起典型案例,用法治护航温度,让供热更暖民心。
  供暖作为一项社会公共事业,是关乎千家万户“温暖”的民生问题,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随着采暖主体需求的日益多元化,供暖行为的日益市场化,因供暖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成为困扰群众的烦心事。数据显示,2017至2021年,昌平法院共审理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件9030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的7.85%。
  经调研,该类案件呈现四大特点:一是诉讼主体及诉讼请求内容较为单一。98.9%的案件均为供暖单位向用户追索供暖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二是矛盾易发点集中且多为群体性纠纷。供暖温度是否达标、申请停暖或自供暖情形的处理等成为矛盾爆发点。三是采暖用户消极维权、不当维权问题突出。采暖用户习惯性用拒交供暖费的方式消极维权,举证能力弱,部分用户拒收传票、拒绝到庭,常面临败诉风险。四是供暖单位服务意识有待提升。供暖单位针对采暖用户反馈的问题常拖延处置,也较少签订书面合同,公共服务意识较差。
  “昌平法院创新推出信用评价机制、五步工作法等,将批量成诉案件化解在诉前。”通报会上,昌平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宝武介绍道,该院系统梳理近五年供暖案件多发的小区分布,绘制供暖纠纷高发地图,精准对接案件所涉社区、属地政府,实现信息共享、数据互通、协同联动,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等多元力量共同参与调解工作,案件调撤率达94.88%。
  室内温度不达标?房屋空置无人住?采暖期内,用户经常会遇到各种状况,然而这些却不能成为拒交供暖费的“挡箭牌”。对此,昌平法院作出提示,采暖用户与供暖单位应积极订立书面合同,对供热主体、供暖费计费标准、温度检测及达标等内容予以明确。当发现供暖服务有瑕疵时,采暖用户要加强证据意识,通过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保留报修记录,自行检测温度记录等。若房屋无需供暖,可以与供暖单位签订暂停供热协议,固定停暖事实和费用收取情况,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昌平法院建议供暖单位强化公共服务品牌意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梳理所在辖区采暖用户的情况,当收到用户的报修申请时要及时入户沟通、处理,保留相关记录备查,避免用户拒交供暖费,导致损失及矛盾扩大。在供暖期内,供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中止供热或提前结束供热,不得擅自截断供暖管道。
  此外,昌平法院呼吁供暖单位加大供暖政策公开和宣传力度,对空置房屋、未实际使用用热设备等情况的具体处理方法及相关规定予以普及,消除用户误解,从矛盾源头化解纠纷。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