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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本站发表时间:[2022-12-05] 来源:昌平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原标题:【新规速递】一起来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9月2日通过,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共七章50条,包括总则、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综合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立足各环节、全链条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精准发力,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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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出台的背景与意义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形势严峻,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电信网络诈骗中犯罪分子并不与受骗者直接接触,而是通过电信网络手段与受骗者远程交流,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从而导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存在侦破难、取证难、资金查控难的困境,如果无法在第一时间紧急止付或账户冻结,被害人的损失很难挽回。
  以往关于电信网络诈骗的立法规定较为分散,存在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精准打击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不能仅立足于事后打击惩治,更应重视源头预防,实现标本兼治的效果。因此,在此背景下,《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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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解读
  作为一部“小切口”的专门立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在总结反诈工作经验基础上,着力加强预防性法律制度构建,加强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加大对违法犯罪人员的处罚,推动形成全链条反诈、全行业阻诈、全社会防诈的打防管控格局。
  加强部门协同,是反诈工作的重要经验。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了各部门职责、企业职责和地方政府职责,明确有关部门、单位在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中应当密切协作,实现跨行业、跨地域协同配合、快速联动,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有效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还规定,办理电话卡不得超出国家有关规定限制的数量。对经识别存在异常办卡情形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有权加强核查或者拒绝办卡。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不得超出国家有关规定限制的数量。对经识别存在异常开户情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有权加强核查或者拒绝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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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之特色亮点
  “小切口”立法坚持人民至上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是“小快灵”立法的重要立法实践,是专门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制定的‘小切口’法律,是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形式的进一步丰富,对关键环节、主要制度作出规定,建起四梁八柱,立法进程快,体现急用先行。充分体现了党中央要求、人民意愿和实践需要,将为打击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有力有效的法治保障。
  个人信息保护双重发力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要建立个人信息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机制。规定公安机关在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时要“一案双查”,对犯罪所利用的个人信息的来源进行查证溯源,并依法追究提供、泄露个人信息人员的法律责任。此外,对于出售、提供个人信息,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提供支持帮助的黑灰产行为明确禁止,规定相应法律责任。
  多部门联动,全链条治理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明确规定国务院建立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地方政府组织领导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开展综合治理;公安机关牵头负责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法院、检察院依法防范、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政府部门间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协同配合和联动机制;金融、电信、互联网部门对有关企业的监督检查、管理防范职责。
  一图看懂《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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