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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检君有案说】子女翻找老人物品,意外发现令人愤怒

本站发表时间:[2023-03-31] 来源:东城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66岁的老赵突发脑梗卧病在床已有七年。他的子女在收拾其物品时,发现了一张尘封多年的“收款凭证”。而就是这张意外发现的“收款凭证”,揭开了一起精心谋划的诈骗犯罪活动的真相。
  贷款不成,年轻小伙有“门路”
  2016年,老赵(化名)为了给即将结婚的儿子准备婚房,听了朋友们的建议,打算把自己住的房子做个抵押,贷些款给儿子凑个首付。可是各机构贷款形式不一,程序、手续也很复杂,拿着房产证的老赵并没有像朋友说的那样,顺利贷到款。就在一筹莫展时,碰到了年轻小伙小林(化名)。小林热情地说:“大爷,你这样是贷不到款的,条件和资质都不够,得找中介,中介有门路”。然而,本就不富裕的老赵并没有余钱支付中介费。小林又道:“大爷,您真是个好父亲,结婚是好事,这事我帮你办,不要中介费,以后再照顾我生意!”。老赵喜出望外,与小林慢慢熟络起来,过了一段时间,倒像是亲父子一样。
  “叔,我用了好多关系,花了不少钱,可您这个资质还真办不下来,可是我当时都答应您了。这样,我用我的房子给您抵押贷款,但您得先付我三年的贷款利息,给我点保证。”小林提出了11.3万元的利息和1万元的疏通费,老赵觉得合情合理,立即打给姜林雨12万元,小林也如约出具了收款凭证。
  多次索要金钱未果
  之后的半年里,小林以“账户被监管”、“带母亲去医院”、“女儿发烧”等借口,一直未向老赵提供任何资金。眼看事情办不成,老赵多次向小林索要12万元未果,甚至遭到了威胁:“12万早就在托关系时花了,哪里还有钱?再来要钱我饶不了你!”
  2021年,老赵的儿子在翻找父亲个人材料时发现了这张12万元的“收款凭证”,询问父亲的老友,才知道父亲曾经为了给他买房,被骗12万,遂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查,小林没有固定职业,无收入来源,10天内已将12万元全部挥霍。2023年初,小林因诈骗罪被依法判决。
  检察官提示
  办理贷款应去正规机构
  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提示,针对老年人的诈骗手段众多,遇到问题时,应多与家人商量,避免上当受骗。此外,贷款市场上,一些非法中介以无抵押、无担保、免中介费为诱饵,一步步将被害人引入诈骗陷阱。在办理贷款时,首先,应当选择正规机构获取金融服务,依法依规办理贷款,如需中介机构助贷,应当注意审核中介的资质,了解中介服务费用与合同内容。其次,应当了解贷款产品的重要信息,看清贷款条件、综合息费、还款要求。第三,与中介机构合作时,警惕私下交易,尽可能避免向个人账户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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