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姐,您今天早上怎么没来跳广场舞啊?”
“哎呀小李,忘了跟你说,我去法院开庭了!”
“啊?怎么回事?您去打官司了?”
“不是!我现在是一名人民陪审员,是去和法官一起审案子的,人称‘无袍法官’。”
“太酷了!我能申请当人民陪审员吗?还有,我没上过大学,符合条件吗?我还在超市上班,能同时当人民陪审员吗?”
带着这些疑问,小兴带您了解一下人民陪审员制度。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人民陪审员是由法定程序产生,代表人民群众在人民法院参加合议庭审判活动的人员,他们来自各行各业,是人民群众和人民法院之间的桥梁,在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典型案例
在高某某等9人涉嫌诈骗罪一案中,9名被告人自2018年7月至2020年7月期间,在多地以某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的名义,骗取300余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400余万元,严重危害老年人的财产权益。人民法院依法由四名人民陪审员和三名法官共同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该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高某某等人有期徒刑15年及以下不等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罚金等附加刑。
参审过程中,人民陪审员庭前认真阅卷,为深度参审奠定扎实基础,庭审中积极发挥优势,充分参与讨论,其中一名人民陪审员系公安机关退休干警,基于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在与被害人的沟通交流方式方面提出了有益的建议,两名人民陪审员的亲人也曾遭遇过诈骗,结合切身感受提出,司法既要有力度,又要讲温度,既要注重打击整治,又要关注追赃挽损。四名人民陪审员还都表示,庭后会将审理过程中掌握的诈骗惯常套路、防诈技巧、法律维权意识等向身边群众做好宣传,帮助更多的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那么,当人民陪审员需要什么样的条件?怎样才能当上人民陪审员呢?今天,小兴就带您了解一下:
担任人民陪审员需要哪些基本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规定,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方面: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龄条件:年满二十八周岁
3.个人品德方面: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身体方面: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文化程度方面: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 不过,一些具有特殊身份的人是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的: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 此外,一些具有特定情形的人也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确认自己符合条件后,就可以来了解一下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程序了。
人民陪审员是怎么选出来的?
(一)由谁选?
根据《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等相关规定,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组织开展。
司法行政机关,就是我们常说的司法部、司法厅、司法局等。
(二)怎么选?
人民陪审员主要由随机抽选的方式产生,一定比例的陪审员可以由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方式产生。这里的“组织”,主要包括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等。
具体流程通常是这样的:
1.发布公告: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向社会发布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内容包括选任名额、选任条件、选任程序等有关事项,公告期为三十日。
需要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的,还应当在公告中明确申请和推荐期限。
2.第一次随机抽选: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从辖区内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五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3.信息采集: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开展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采集工作,建立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
4.资格审查: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依照人民陪审员法规定的担任条件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必要时,还要到候选人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进行走访调查,或者对候选人进行当面考察。
5.告知权利义务及征求意见:向符合选任条件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告知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并征求其对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意见。
6.第二次随机抽选: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
公民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应当按选任公告要求,提交身份、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组织推荐人民陪审员的,需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后,提交被推荐人简历、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人民陪审员申请人和被推荐人进行资格审查,再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申请人和被推荐人中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
7.公示: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8.任命: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民陪审员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应当公开进行就职宣誓。
9.公告和通报: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告人民陪审员名单。人民法院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及时将任命决定通知人民陪审员本人及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并通报公安机关。
经过这些流程,就可以光荣地担任人民陪审员了,代表人民行使审判权了!
为了让您更好地了解人民陪审员,小兴向您推荐一部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教节目中心《一线》栏目播出的记录专题节目《无袍法官》。
同时,与您分享人民陪审员参审的经典案例。
怎么样?心动了吗?欢迎在相关机关发布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后积极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