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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参加考试就能拿证?考生陷入包过陷阱后起诉维权

本站发表时间:[2023-03-06]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董振杰 通讯员 华琳
  为满足求职、任职、升职等实际需要,不少人计划取得资格证书。但资格证书种类繁多,对资格证书取得条件、考核内容了解不足,面对网上繁复信息、“包过”诱惑,如何警惕套路?北京大兴法院法官为大家揭开那些“考证”骗局。
  无需考试直接拿证? 法院判教育机构退还全部费用。
  小王欲考取资格证书提高自身收入,在同城网站上看到某教育培训机构“包过”广告后,扫码添加该机构工作人员微信。沟通中,工作人员向小王表示,只需报名课程,无需学习,参加考试即可由该机构协助取得资格证书,后续还将负责寻找对口企业“挂证”获利。
  小王信以为真,双方签订注册建造师专业技能培训合同,约定该机构负责将小王资料信息整理进行内部申报及审批,承诺3个月内协助小王拿到证书;如证书未能拿到,则退还小王全部费用(不计算利息)。支付全额费用后,工作人员不断抬高证书价值、描绘美好未来,双方另就碳排放管理师资格证签订技能培训合同。
  几个月后,参加完注册建造师考试的小王网络查询未取得证书。碳排放管理师授证机关中国科学院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发布严正声明,称未授权其他机构以其名义宣传“碳排放管理师”培训项目,该项目实际已停止招生。小王再与工作人员联系,无人回复,故以教育培训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最终,法院经审理判令该教育机构退还小王全部费用。
  包过陷阱
  陷阱一,机构实际名称与合同落款名称不符。本案中,培训机构要求与小王线上签订合同,因小王不会操作手机完成线上签字,双方改由机构签章后,小王打印自行签字。经审理发现,小王向法院提交的合同机构落款名字与被告实际名称存在一字之差,且合同落款名称公司并不实际存在。综合双方微信聊天记录内容、小王转账收款公司名称,法院确认小王与被告之间存在教育培训合同关系。
  陷阱二,合同签订方与实际收款方不一致。小王通过机构工作人员出示的收款账户付款,但在第二笔费用缴纳过程中,实际收款方并非与小王签订合同的机构,收款方名称亦未在双方合同中出现。法院经认真比对、扫码测试,确认了该账户确属被告工作人员提供,结合被告工作人员微信内容,认定被告已经实际收到小王支付的费用。
  陷阱三,“包过”协议不“包过”。提供服务一方为增加吸引力,增强可信度,经常向接受服务方作出包过考试、保证拿证等承诺。如本案中,被告承诺协助小王取得证书。考试结果具备不确定性,双方合同中参加考试直接拿证的约定,现没有达到结果,被告应退还全部费用。但小王仍存在执行风险、时间成本等多重损失。
  法官提示:考证需得潜心学 侥幸心理要不得
  资格证书往往由相关部门颁发并进行管理,取得证书的唯一途径是参加授证单位组织的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颁发证书。万不可为减轻学习压力,寻找拿证捷径,警惕遇到伪造职业资格证书或伪造查询网站等情况。
  部分行业资质证书的挂靠热一定程度上助推了考证热。但以注册建造师为例,2018年1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个部门联合发布通知,严肃处理持证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的行为。“挂证”实属违法违规行为。 
  日常签订合同,应认真核对对方的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审查合同公章与签字人身份。如约定收款账户应问清收款银行、收款人信息。也可提前通过企查查、天眼查等公开网站查询公司信用、诉讼记录、执行情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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