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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检察官守护未成年人有力度有温度

本站发表时间:[2022-11-14]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董振杰

  李春琳,房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从检14年来,恪尽职守,公正执法,曾荣立个人三等功,荣获北京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案件检察业务标兵、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来,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刑事执行等各类案件500余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引领失足少年迷途知返,坚持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用爱心灌溉花朵,以法律守护青春。

  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李春琳认为,依法惩处涉罪未成年人的同时,必须做到管束到位、精准帮教,委托心理咨询师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心理测评、心理疏导,委托社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帮教,助其改掉不良行为,早日回归社会。

  针对部分案件中被害人受到侵害的问题,必须聘请专业人员对被害人进行心理干预,依托专业机构对其妥善安置,为其申请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支持未成年被害人通过民事手段获得救济。如办理张某某寻衅滋事案,被害人赵某某长期遭受张某某等人的校园欺凌,身心遭受严重伤害。李春琳检察官对被害人赵某某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其委托法律援助律师,申请小额爱心资助,并支持赵某某对施害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获得赔偿。该案获评2018年度北京市检察机关精品案件,并被北京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集收录。

  李春琳做到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从办案中总结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在办理曲某某强奸案中发现,房山区部分娱乐场所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房山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文旅局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惩违法违规文化娱乐场所,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取得良好社会效果,该案被评为2019年度北京市检察机关精品案件。

  根据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经验,李春琳发现,许多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和行为偏差是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以及教育缺失造成的。为此他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开展以社会、学校、家庭各层面协作配合的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为房山区数十所中小学、职高、技校开展教育讲座、模拟法庭、网络直播,受众数十万人,联合北师大燕化附中开展的禁毒宣传模拟法庭,被正义网全程直播,点播量破百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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