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9日下午,房山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赵艳雪法官接到申请人王某的电话,“喂!是赵助理吗?我在河北省廊坊看到被告的大货车!”在核实了车辆基本情况后,赵艳雪叮嘱申请人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
在召开临时法官会议制定应急预案并向当地法院备案后,5月30日一早,王得壮法官带领助理赵艳雪及法警队四名干警组成执行团队,赶赴当事人王某提供的停车地点廊坊市某工业园区。
这是一个劳动仲裁裁决的执行案件。申请人王某入职某运输公司担任货车司机一职仅仅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却因履职过程中意外的发生导致右眼眼球被摘除,终身残疾。事故发生时,王某年仅29岁,身体的残疾让他陷入巨大的痛苦之中。然而某货运公司不仅未给王某缴纳工伤保险,还在王某养伤期间拒绝向其支付伤残赔偿等费用,甚至在仲裁裁决作出并进入执行后,某运输公司依旧未予赔偿。执行法官对某运输公司名下资产进行清查并查封了其名下车辆,王某电话中所说的,正是该运输公司名下的货车。
上午10:07分,房山法院执行局干警在王某的指引下到达现场。在安抚好王某的情绪并核实过案涉车辆的信息后,执行团队拨通了车窗处预留的驾驶员电话。“请问是XX车辆驾驶员吗?我们是房山法院执行局,现需对某运输公司名下车辆进行扣押,请你到场配合”,“不能扣车啊,这是我自己花钱买的,我都交了一半钱了!我马上就来!”。车辆实际控制人刘某接到电话后匆忙赶来现场并拨通了卖车人安某的电话,通过与刘某及安某的沟通,承办人了解到,某运输公司在王某发生意外后,将案涉车辆卖予案外人安某,但并未办理过户手续,安某又将该车卖予现使用人刘某并收取了其6万元的首付款项,这才导致了刘某抗拒扣押车辆的情形。
查明实际情况后,承办人向实际使用人刘某说明了车辆所有权人的情况,向其耐心释明了《民法典》中关于车辆所有权认定的相关规定并告知刘某合法维权的途径。在承办人释法说理后,刘某主动清理了车中货品并将车辆证件及钥匙交予承办人配合进行扣押。在法院、买受人安某及刘某的多重压力下,某运输公司负责人终于主动现身与申请人王某进行沟通,并提出和解方案,目前,王某与运输公司正在就和解方案进行庭下协商。
“强制措施只是手段,我们最终的目的还是解决群众面临的现实问题,尤其是涉及民生的案件”王得壮法官如是说。这场数百公里的长途奔袭,不仅仅只是一个任务、一种职责,更是一场初心与使命的奔赴,是一次责任与担当的践行。“常怀青云志,不忍负初心”,房山区法院执行局在未来的工作中将一直秉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忘初心,继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