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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宣传贯彻中共中央《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推进会在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

本站发表时间:[2022-03-13] 来源:丰台检察 微信公众号 作者: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3月10日,丰台区宣传贯彻中共中央《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推进会在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丰台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永宗出席会议并讲话。 
  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继征详细解读文件精神
  会上,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继征结合工作实际,就文件出台的历史背景、重大意义等五个方面进行深入解读。他强调,两个文件的出台,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和市委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坚定决心,是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切实依靠区委、区委政法委引领,将各方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意见》和《实施意见》要求上来,为建设更高质量平安丰台、法治丰台不断积蓄检察力量。
  丰台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王志群主持会议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丰台区学习贯彻《意见》和《实施意见》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对丰台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表示充分肯定,认为丰台区学习两个文件站位高、定位准,为务实高效开展法律监督打下坚实基础,并就加强检律协作、深化大数据运用、发挥检察听证作用等提出意见建议。
 
  市人大代表,海淀区律师协会会长、北京华贸硅谷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丽霞:《意见》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专门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出的全面、系统要求,这不仅是检察机关的必答题,也是法律职业共同体面临的重大课题。希望能够与检察机关进一步凝集共识,深化检律良性互动,发挥律师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作用。
  
  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丰台区检察院聚焦网络餐饮、环境保护等民生问题,在未成年人检察、互联网治理等领域的监督取得良好效果。希望未来加强与行政机关、社会机构、行业协会的协作配合、信息共享、同堂培训、定期会商,进一步促进业务交流,同时结合智慧检务建设,通过科技赋能,加大对法律监督工作的支持和宣传力度。
  
  丰台区政协委员、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主任常卫东:2022年初的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指出,检察机关要加强依法能动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通过近期与丰台区检察院的交流、互动,我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落实监督办案一体化要求的实效,以及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用心办好“小案”的司法理念。希望能够进一步加强交流,共同维护首都司法公正与社会的安全稳定,实现同频共振。
 
  丰台区政协委员、北京市腾岳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民商事法律部主任温建芳:“经国序民,正其制度。”《意见》的出台重要且必要,进一步推动了丰台区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发展,为我区改革发展打牢了法治建设的坚实基础。希望接下来可以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科技技术,推进司法机关之间的跨部门协同办案,用科技助力法律监督工作。此外,还要扎实推进公开听证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加强互动反馈,促进法律监督工作更好地开展。
  丰台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永宗作总结讲话
  刘永宗肯定了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学习贯彻《意见》和《实施意见》开展的各项工作,并就丰台区贯彻两个文件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深化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意见》《实施意见》的责任感。贯彻落实《意见》《实施意见》、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是确保党的全面领导、绝对领导落实的重大而光荣的政治责任,是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更高需求、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责任,是履行宪法法律赋权的检察责任,全区各单位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增强学习领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强化措施,全面贯彻落实《意见》《实施意见》精神。宣传发动要出实招,凝聚起全社会了解、支持、参与、监督的广泛合力;检查督导要加力度,丰台区委、区委政法委加强对于落实不力、消极无为情况的督促检查;制度建设要求实效,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助力我区法律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是加强联系,主动争取执法、司法机关支持与协作。要严格执行检察院向区党委及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公检法监督制约,健全与工商、税务、国土等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积极营造支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形成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最大公约数”。
  供稿 | 孟凡玉 王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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