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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晓东:四十载检察人,一生一世检察情

本站发表时间:[2023-04-10] 来源:丰台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郑晓东,现任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扎根基层工作四十年,深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二十年。四十年来,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思想坚定、纪律过硬;作为一名刑事执行检察战线上的“老兵”,他业务精湛,实干担当,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办理的十余起案件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评为指导案例、优秀案件。
  峥嵘岁月情 无悔从检路
  1983年,郑晓东考入检察院,成为一名朝气蓬勃的法警,开启了自己的检察人生。入职之初,他不断锐意进取、勇于奉献,成长为忠诚担当的法警队队长。2004年,按照组织安排,他调入监所检察处担任处长。“派驻看守所检察室的职能是监督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所以即使节假日期间,我们也会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逢年过节我总是第一个带头值班,现在想想这已经成为我工作中最平常的一小部分。”一年又一年,他把美好的年华写进了监所检察安全稳定和跨越发展的历史中。
  一晃四十年,从“高墙”内的检察干警到第四检察部主任,郑晓东的从检之路与刑事执行检察业务一同成长发展。伴随着司法体制改革,该部门的职能逐渐增加,融入社区矫正检察、刑事强制措施检察、财产刑执行检察、刑事申诉检察、审判监督检察和信访接待业务等多项工作,变成检察机关内部覆盖业务、职能最广的部门之一,郑晓东深感身上的担子更重、责任更大了。为了更好胜任新增的职能,年届退休的郑晓东始终坚持学习、持续“充电”,并主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课题1项,公开发表调研文章2篇。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监督对象涉及法院、公安、司法局等司法机关,如何处理与被监督机关的关系,共同促进法治中国的进步是个难点。郑晓东始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运用监督智慧,通过公开送达文书、当面释法说理等形式,实现监督意见采纳率高的显著效果。作为一名从检四十年的检察人员,他所散发出的强烈的责任感和时刻保持精湛业务的本领,令人钦佩。
  聚力聚情社区矫正
  用心守护社区平安
  社区矫正蕴含着刑罚的惩罚性和恢复性双重价值,其直接目的是通过社区矫正组织进行的社会化教育,使罪犯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而一旦因监管不到位,发生脱管漏管甚至重新犯罪的问题,将严重影响社区矫正效果。郑晓东以工作协同推进类案监督,通过数据的关联、综合比对,有效扩展监督线索,聚集社区矫正易发问题,筛选提取关键信息,开展“点——线——面”研判,及时发现监督线索,切实履行好社区矫正检察的职能。
  2018年,诈骗罪犯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余年,因其患有严重疾病符合保外就医条件,法院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接受社区矫正。但艾某在北京的暂住地不符合当时在京社区矫正的居住地条件,其户籍地也以其不在本省居住为由,拒不接收。这时若无法确定社区矫正地,将影响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社区矫正机关的监管,对艾某的社区矫正工作陷入两难。
  郑晓东考虑到该犯刑期较长、社会危险性较大,为了不让社区矫正执行地成为案件的痛点,他做了大量的工作。他先后多次联系区法院、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沟通社区矫正接收事宜,同时根据《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按照有利于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矫正,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原则确定执行地,提出由区司法局代为接收列管的意见,得到区委政法委认可,有效避免了脱管问题的发生,维护了区域社区矫正工作秩序,守护了社区的平安稳定。
  深挖线索善于监督
  当好民营企业“老娘舅”
  郑晓东深入践行“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理念,主动深挖案件线索,履职尽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在办理涉民营企业家魏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中,魏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批准逮捕。郑晓东审查时发现,该案中魏某与被害人因租赁问题产生纠纷,被害人存在一定过错,魏某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且在京有固定的工作和住处,能够认罪悔罪,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不致出现串供、潜逃等妨碍诉讼的问题。魏某具有赔偿被害人损失的意愿,但被害人索要数额过高,未能达成和解协议。
  “优化司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生存权、发展权,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社会担当和职责使命。”郑晓东综合考虑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情况、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以及当前司法政策等因素,对该案开展实质化、规范化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贯彻到案件的各个环节。他主动到魏某公司实地走访考察,了解到其公司员工较多,纳税记录良好,对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最终案件承办人采纳了郑晓东对魏某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保障了民营企业的正常有序经营。
  办案之余,郑晓东还积极践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部门干警面向司法局、司法所普法授课,并多次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通过以案释法及自身办案经历,为司法工作人员和部队官兵呈现一堂堂生动的法治课,深受好评。
  司法救助暖人心大局意识显担当
  “感谢党,感谢检察院,这真是我们一家的救命钱,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希望。”一起司法救助案件未成年被救助人魏某某的母亲一边赠送锦旗,一边激动地握着郑晓东的手说道。锦旗上“司法救助伸正义 雪中送炭暖人心”的话语背后,承载的是司法救助申请人对郑晓东司法救助工作的认可。
  2020年冬天,郑晓东接到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移送的司法救助线索,他变“被动救助”为“主动发力”,第一时间联系刑事被害人帮其解决申请司法救助文书问题,并带队前往外省,赴其家庭所在地实地走访。他耐心细致地询问被害人的伤情和家庭经济状况,并不时安抚其情绪,引导其叙说自身的困境以及赔偿情况。
  经过调查,郑晓东了解到魏某某系中专在读的未成年人,暑假期间在北京一饭店内打工,因琐事与工友赵某某发生口角并被其用剪刀扎伤。经两次手术治疗,魏某某被切除右肾,伤情鉴定为重伤二级。魏某某父亲去世,母亲独自养育三名子女,家庭主要经济来源为母亲种地及打零工的收入,且赵某某家庭经济情况也较为困难,赔偿能力十分有限。综合考虑魏某某的身体损伤程度、家庭经济情况、后续治疗费用和学习生活支出等因素,检察机关决定给予魏某某司法救助金3万元。
  从线索接收到决定救助,并将救助金发放到申请人手中,仅用时8天,及时缓解了被害人的困境,充分体现了检察工作的速度与温度。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上,郑晓东叮嘱孩子母亲:“回去给孩子加强营养,让孩子继续上学,有什么困难及时联系我们,日子会越来越好!”
  今年12月,郑晓东即将退休,离开热爱一生的检察岗位,胸前佩戴的检察徽章,闪耀着他几十年如一日的赤诚之心。“我会始终把自己当成丰检大家庭的一员,继续关心检察事业的发展,与新时代检察事业同行。”郑晓东始终以忠诚和热爱,坚守在刑事执行检察一线,以责任和担当,坚定站好最后一班岗,影响和激励着一批批年轻干警,为检察事业贡献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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