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海淀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王志勇利用“云法庭”系统,办理杜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一案,为孤寡独居的杜阿姨送去了司法的温暖。
四年前,63岁的杜阿姨在海淀区一人行便道上,被骑自行车的小石撞倒受伤并住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右尺骨鹰嘴开放性骨折、右锁骨骨折、右3-6肋骨多发性骨折”,鉴定为十级伤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小石负全部责任。因小石系未成年人,杜阿姨将小石和他的法定代理人告上法庭。
海淀法院判决小石的法定代理人赔偿杜阿姨医疗费、伙食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各项费用十九万六千余元。但小石的法定代理人并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经强制执行也仅执行到七千三百余元。无奈之下,杜阿姨向法院申请了司法救助。
杜阿姨表示,其父母、丈夫都已去世,也没有子女,现孤身一人在父亲留下的房子中生活。她本人患有多种疾病,需要长期吃药,用去了大部分退休金。特别是此次交通事故给她留下了很多后遗症,如果进行二次手术还需要花费20多万元。由于杜阿姨的医保在外地,交通事故受伤的治疗费用也不能通过医保报销。她现在年老多病,又孤身一人无人照顾,生活非常困难。
接到申请后,王志勇法官第一时间到杜阿姨家中实地走访调查,发现杜阿姨确实孤身一人,年老多病,无人照顾,生活困难。王法官当场为杜阿姨办理了全套的司法救助手续。
然而,就在案件即将审查完毕的时候,杜阿姨却突然来电话说自己上次办手续时登记的银行卡丢了,登记新卡又得重新办手续。可由于近期疫情原因无法当面办理,这可急坏了杜阿姨。
为了能让杜阿姨能在春节前领到救助款过个好年,又不增加疫情风险,王法官决定通过“云法庭”的方式为杜阿姨再次办理有关手续。他通过线上方式,为杜阿姨宣读了司法救助决定书。
决定书指出,法院认为,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对权利受到侵害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可以采取一次性辅助救济措施,以解决其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导致杜阿姨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生活陷入困难。
法院经审查有关材料和实地走访调查,能够认定申请人生活确属困难,其申请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第三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可予以救助。
具体救助金额以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基准,综合考虑申请人申请金额、实际遭受损失、过错程度、案件执行情况以及家庭困难情况等因素予以确定。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如下:给予救助申请人杜阿姨司法救助金十四万五千元。
王法官向杜阿姨表示,决定书随后将邮寄给杜阿姨,也可以在网上领取通过电子送达的文书,救助金也将很快汇入杜阿姨新的银行卡账户。他还告诉杜阿姨,相信党和国家不会忘记每一个困难群众,同时向杜阿姨拜个早年,希望她能安心过节。杜阿姨对法院的救助表示衷心感谢,“有幸遇到了王法官这样的好法官,司法救助让自己这个孤寡老人在寒冬也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春天的温暖”。
其实,这早已不是王法官第一次进行“云救助”了。早在2020年初,王法官首创“云救助”方式,为北京与河北的申请人办理了司法救助,为困难群众及时送去了温暖。
近年来,王志勇法官获评“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法院国家赔偿审判与司法救助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他走访办案的足迹遍及全国近30个省级行政区的190多个市县,更创立了司法救助“四体”工作法,将司法温暖送到困难诉讼群众身边。一次次“云救助”将群众路线与智慧法院结合,让救助不因疫情打烊,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