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群 > 区委政法委 > 海淀

[以案说法]入住养老公寓还能定期分红?天降馅饼吃不得

本站发表时间:[2022-05-31] 来源:北京海淀法院 作者:北京政法网

王大爷退休以后生活很丰富,除了买买菜,每个月剩下的退休金存起来也有了一定的积蓄。每天早上吃完饭,王大爷都会去街心公园转转,几个老哥们也常约在公园里打打牌唱唱曲,生活很是惬意。

这天,公园里多了个摊子,几个热情的小年轻说有个新建的老年公寓,签订入住合同、交纳“入住保证金”就算“入股”,公司会将这些资金投入到其他生产经营上,王大爷不仅能享受养老服务,还能分享公司的收益。低投入高回报,王大爷当即转给业务员10万元“入住保证金”,一周后王大爷给业务员打电话问什么时候可以入住,却发现电话成了空号。

法官说法

王大爷遭遇的就是典型的养老诈骗,诈骗团伙以老年人群体为主要目标,以养老公寓服务好、投资回报高等为幌子,虚构事实吸引老年人,从而骗取钱款,严重侵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构成刑法上的诈骗罪。法院将根据犯罪事实、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具体情节等因素,判处相应刑罚。

不法分子以各种手段获取老年人的好感和信任后骗取老年人钱财。常见的诈骗套路如:“养老项目投资”、提供“养老服务”、赠送“养老产品”、代办“养老保险”等等。骗子通常打着旅游考察养老基地、预售养老公寓床位、“高利息、高回报”的养老投资项目或者免费体验养老产品、补品等为诱饵,甚至假借关心关爱送温暖等方式,迎合老年人心理需求进行诈骗等违法行为,给老年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

法官提醒

不轻信“免费赠送”“不好退钱”等宣传口号,去正规医院就医,不相信“特效保健品”,警惕“专家养生讲座”,切莫贪小便宜,注重保护个人信息,增强防骗意识。如需选择养老公寓,务必核实养老机构资质,选择正规机构,不要入住或投资未在行政机关登记的养老机构,不轻信他人许诺的高额返利,不沉迷赠送、优惠、短期回报,避免陷入养老骗局。多与家人、朋友沟通交流,家庭成员和社会组织应给予老年群体更多的关心关爱,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对于已被诈骗的老年人,应第一时间报警,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