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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亲爱的敌人》,法说婚姻家庭里的那些事儿

本站发表时间:[2022-08-26] 来源:北京海淀法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蒙向东
  
    常言道,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近期,一档聚焦婚姻家事的法律题材纪录片《亲爱的敌人》播出,让我们一起从法律的视角解析剧中婚姻家庭中的那些事儿。
  01
  面对爱人婚内出轨
  另一方该怎么办?
  
  剧中,姜女士因无法生育遭丈夫嫌弃,为挽回丈夫的心,姜女士多次尝试试管婴儿技术,但均无果。后在丈夫的要求下,姜女士同意协议离婚。在离婚冷静期内,姜女士仍想挽回婚姻,直至姜女士偶然发现丈夫早已在婚内与其他女子同居、生子,并转账15万元作为订婚彩礼。姜女士遭受接二连三的打击,遂要求离婚、丈夫道歉并进行经济赔偿。
  民法典颁布后,对于配偶婚内出轨,无过错方可依据民法典第1091条第5项“有其他重大过错”的规定对不构成重婚、与他人同居但构成与他人存在不正当关系的行为向出轨方请求损害赔偿。那么,在诉讼中应如何就出轨行为进行举证呢?
  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应尽可能全面,以便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包括但不限于出轨方的自认、悔过书、保证书;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出轨方的转账记录;双方书信、聊天记录;能证明出轨情节的照片、视频等。但需要注意取证的方式和证据的使用范围,避免侵犯他人隐私权与名誉权。
  此外,出轨行为通常具有隐秘性,且庭审时对方通常会矢口否认。法官可运用逻辑推理,结合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的证明力作出认定。在认定存在婚内出轨行为后,出轨方婚内向出轨对象的大额转账也可能因违反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违反公序良俗等而被追回。
  02
  长期遭受家庭暴力
  婚姻中的受暴者该如何维权?
  
  剧中的汤女士长年遭受丈夫暴力,丈夫在外常与他人起口角、肢体冲突,为此赔偿不断。回到家中,即使当着家人的面,丈夫也会对汤女士挥拳相向。只要汤女士一说起离婚,丈夫就会把去其弟弟家、父母家找点事儿做挂在嘴边,汤女士为此恐惧不已。
  2015年底反家庭暴力法公布,为家庭中的受暴者提供了法律保护,但婚姻中的家暴行为仍屡禁不止。那么,在婚姻中被家暴,受暴者该怎么办呢?
  首先,要在事发时尽可能地保护自己,避免遭受更大伤害。还要及时向他人求助,包括报警、拨打12338妇女联合会热线、向双方单位、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反映情况、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提起离婚诉讼等。此外,要有证据搜集意识,及时到医院验伤,并留存好相关的视频录像、录音、聊天记录、病历资料等。
  2022年8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在反家庭暴力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晰了人身保护令的申请主体、家暴表现、证据内容、保护令措施、惩治力度等。据此,婚姻中的受暴者在申请人身保护令时,无需以提起离婚为前提,并可依据上述该规定搜集相关证据。
  民法典第1042条关于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中明确了“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由于夫或妻一方存在家暴行为而引发离婚诉讼的,经法院调解无效,应准许双方离婚。在此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依据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03
  为了房子不要妈
  母子亲情何去何从?
 
  剧中,陈阿姨离婚后重新组建了新家庭,李先生作为陈阿姨与前夫的孩子,因担心母亲之前承诺赠与自己的房子会被其他兄弟姐妹瓜分,故一直催陈阿姨办理过户。因陈阿姨屡次告知其再等等,李先生愤怒之下持刀向陈阿姨打去,造成陈阿姨左手骨折、面部淤青明显、软组织挫伤等,但陈阿姨害怕儿子承担法律责任,故不愿报警。
  陈阿姨的遭遇是家事审判中常遇到的情形。那么,老人因子女争夺财产遭受虐待,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老年人遭受家庭暴力,可采取及时报警、要求施暴者所在组织及其上级机关、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等有关部门解决,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或直接提起诉讼等措施。根据反家庭暴力法与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对于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并送交加害人、受害人,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上述有关部门应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虐待罪、故意伤害罪等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663、665条规定,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合法权益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此外,民法典第1125条规定,对于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并在此基础上新增“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作为丧失继承权的事由。
  陈阿姨的遭遇让人异常痛心,舐犊情深让人动容,但过度忍让只会适得其反。陈阿姨应拿起法律武器,这既是自我保护,也是让子女能成长与独立,学会遵纪守法。
  俗话说,家和万事兴。家,可以是夫妻二人的小家。即便爱意褪去,也希望彼此顾念过往情分,尽可能减少对双方家庭和孩子的伤害。如婚姻已行至对簿公堂的地步,也希望双方冷静对待,理性解决。家,也可以是几世同堂的大家。漫漫人生路,最重是桑榆。作为子女,不应一味向父母索取,自食其力才是正道,切莫因财产纷争伤了骨肉亲情。正如片头宣传语所述那般:“让法律充满温度,让情感回归理智,把敌人变成故人,各自寻求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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