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群 > 区委政法委 > 怀柔

舒心变窝心,是谁在违法边缘肆意“狂飙”

本站发表时间:[2023-02-20] 来源:怀柔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原标题:【怀小检说法】舒心变窝心,是谁在违法边缘肆意“狂飙”
  前有《征服》刘华强买瓜,后有《狂飙》高启强卖鱼,电视剧中黑道大哥的“发家史”基本都伴随着强迫交易行为的发生。现实生活虽然比不上影视剧的残暴血腥,但时常发生的强买强卖行为却如蚊蝇一般严重影响着我们的正常生活。近日,随着疫情逐渐散去,旅游热潮涌来,网络上不断曝出在一些商场、高速服务区、旅游景区不时出现的价格“刺客”,不少顾客在挑选完商品后被离奇价格“猛刺一刀”,最后碍于情面勉强付费,甚至遭受暴力威胁强制买单,使得舒心旅途变窝心。
  2017年3月至2018年2月,被告人房某伙同他人在红太阳饭店内,通过摆台摸奖的形式强迫抽奖人支付已抽中的手机、笔记本电脑(进价都为100多元)等对应的金额,若抽奖人不同意支付,房某某及其雇佣的五六名“托”会将抽奖人围住不让其离开,并且将抽奖人的手机拿走,用言语威胁或强拿抽奖人口袋里的现金等逼迫抽奖人支付。其团伙成员与红太阳饭店老板占某谈判,达成一致协议双方每日进行结账分成,每日所得70%归饭店所有,另外30%由房某等人平分,占某派人负责监督。经查明,被告人房某伙同他人共计强迫11名被害人支付人民币29158元。最终,被告人房某因犯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根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接受服务,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被害人轻微伤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
  (三)强迫交易3次以上或者强迫3人以上交易的;
  (四)强迫交易数额1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2000元以上的;
  (五)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5000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1000元以上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检察官提醒:
  2022年7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经发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该规定第七条明确,经营者销售商品应当标示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提供服务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因此,我们消费者在购物时请牢记:
  擦亮双眼,看清价格再购物;
  价格欺诈,保存证据快举报(12345/12315);
  遭遇威胁,莫要惊慌找警察(110)。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