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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检察院未成年人保护案例在第十二届“书香中国·北京阅读季”评选中获评“全民阅读优秀案例”

本站发表时间:[2023-02-20] 来源:门头沟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原标题:【动态】门头沟区检察院未成年人保护案例在第十二届“书香中国·北京阅读季”评选中获评“全民阅读优秀案例”
  “书香中国·北京阅读季”是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主办的首家国家级全民阅读品牌和北京文化优质品牌。经过历时三个多月的线下专业评审、网络投票等程序,2月16日,第十二届“书香中国·北京阅读季”评选活动获奖名单揭晓,我院“建在观护基地里的图书馆”案例获评“全民阅读优秀案例”。 
  未成年人保护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关千家万户幸福安宁。多年来,我院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深入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打造全国首创五位一体“扬帆”观护基地,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在全市范围内共开展帮教120余人次,相关做法获评全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典型事例等多项国家级奖项。
  完善机制支撑,保障长效运行
  为确保观护基地制度化、规范化运行,我院制定了《观护基地工作办法》《观护员管理办法》《义工管理规定》《观护经费使用管理规定》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如在将接受观护的未成年人送交基地前,未检办公室将与观护基地、观护对象及其监护人签订三方协议,明确职责分工和观护内容,更加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观护帮教,最大程度教育挽救罪错未成年人。
  保障阅读权益,落实精准帮教
  阅读是青少年学习知识、开拓思维的重要方式。在观护基地中,未成年人不仅要完成义工劳动、增强本领,更要阅读检察官或观护员推荐的书目并撰写读书笔记,提升明辨是非曲直的能力。为切实满足未成年人的阅读需求,我院将观护基地中的扬帆义工培育基地设立在区图书馆,用优质的阅读资源让孩子们读好书、爱读书。同时,打造“建在观护基地里的图书馆”品牌,根据青少年阅读偏好,联合区图书馆精选百余本书籍,将“移动的图书馆”搬到各个观护基地,让所有基地里的孩子们都能读到喜欢的书籍,找到校园的感觉。此外,我院将观护基地图书馆的建设及书籍费用作为观护帮教费列入办案经费开支,用于专项保障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
  检验阅读效果,助力扬帆起航
  为确保观护帮教工作实效,使罪错未成年人真正认识错误、改过自新,实现犯罪预防的效果,观护期间我院未检检察官将定期对未成年人开展考察,通过查阅读书笔记、举办阅读讲座等方式,让未成年人分享读书心得、畅谈体会感悟,不断引导他们提升思考能力,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找到人生的新航向,成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益的人。去年世界读书日前夕,“建在观护基地里的图书馆”品牌被《检察日报》报道,正在观护基地中接受考察的小鑫(化名)向检察官分享了阅读感悟,并表示“观护基地不仅能学到劳动技能,还能读书学习,真是太棒了!”
  最是书香能致远。此次获评“全民阅读优秀案例”是对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肯定和鼓励。下一步,我院将不负众望、接力前行,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指引,继续为特殊群体未成年人营造浓厚的书香氛围,帮助迷途少年改变不良习惯,重新扬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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