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按照“保水、护山、守规、兴城”部署要求,2021年,密云区检察院创新实践,在院内成立“生态检察办公室”,统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办理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基础上,在密云水库综合执法大队,以及环密云水库周边的溪翁庄镇、石城镇、冯家峪镇、不老屯镇、高岭镇、太师屯镇、穆家峪镇7个镇统一设立“生态检察官工作室”,靠前履行保水保生态职能,并积极将工作室打造为党建融合示范、检察职能载体、平安密云前哨、沟通联系桥梁、为民服务前沿,为凝聚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合力、继续守护好密云水库提供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法治保障。
一、聚焦政治统领,创建党建融合示范
牢固树立“党建业务融合”工作理念,以党建红引领检察蓝守护密云生态绿,充分发挥“生态检察官工作室”的示范带动作用,坚持生态检察在哪里、党建就在哪里,生态检察官工作室在哪里、检察党建就在哪里。将工作室的生态检察职能主动融入“5+2”保水护水工作体系,明确检察官工作室党建责任与生态检察责任一体承担,带头落实守护密云水库首要政治责任。通过月度会商点评、季度检查督促等举措,坚持党建与生态检察官工作室工作共谋划、同部署,确保党建引领生态检察落实有抓手、效果可评价、责任不落空。深入开展“生态检察先锋”行动,激励工作室成员在生态检察守护密云水库先锋行动中全员奋进、创先争优,做生态文明的守护者、擦亮“燕山明珠”的行动者。
二、聚焦能动履职,丰富四大检察载体
牢固树立“能动检察”工作理念,充分发挥“生态检察官工作室”的“辐射带动”作用,明确生态检察官工作室作为生态检察办公室的延伸触角,一体承载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协同办理涉生态环境领域案件,并强化检察技术、司法警务保障支持,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检察侧工作机制。通过统一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的立案、诉前审查、提起诉讼、终结审查条件和标准,明确生态检察案件线索的接收、受理、审查、办理的具体流程和办理时限,将专业化、规范化办案贯穿生态检察办公室和生态检察官工作室的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提高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案件效率和质量。
三、聚焦区域大局,当好生态密云前哨
牢固树立“检察工作只有融入大局服务大局才有天地,检察制度只有支撑国家治理社会治理才有价值”理念,充分发挥“生态检察官工作室”的“监督前哨”作用。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重点督办等,精准惩治涉生态环境资源领域犯罪,重点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矿、非法狩猎、填埋垃圾等案件,坚持从源头上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注重“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引导“生态违法者”转变为“生态修复者”,有力提升生态检察保护成效。依托生态检察官工作室,办理了近十年来案值最大的破坏密云水库渔业资源电捕鱼案,办理的北京市首例支持渔业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案,为全市办理此类案件提供可借鉴的“密云检察方案”。
四、聚焦行刑衔接,搭建沟通联系桥梁
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工作理念,充分发挥“生态检察官工作室”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两翼合力,提升“检察+库区”联动效果。深化“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注重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日常沟通联系,加强线索移送和案件办理的协作配合,实现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和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在生态检察工作上的同频共振;强化生态检察官工作室与属地的信息互通、案情会商、监督协作、普法宣传等工作的时效性、规范性和针对性,充分发挥立案、磋商、诉前检察建议等程序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高效履职、规范履职。
五、聚焦民生福祉,打造为民服务阵地
牢固树立“为人民司法”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生态检察官工作室”的“精准滴灌”作用,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米”。深化落实班子成员包镇、检察官包点的工作机制,利用好生态检察官工作室履职“探头”作用,主动向前延伸生态检察线索发现触角,及时掌握生态环境资源领域案件线索来源,强化与环水库周边各镇的沟通配合,切实形成高效联动的协作机制,共同扛起保水护水政治责任;发挥好生态检察官工作室服务“站点”作用,通过定期巡查和走访,主动靠前履职,梳理密云区生态环境违法和执法情况,总结分析生态环境资源领域案件的特点和规律,认真梳理涉生态环境领域的线索,积极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扎实提升为民办实事水平,保护好生态环境这个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不断增强生态检察守护密云水库工作的社会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