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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法院建立生态修复补植复绿基地

本站发表时间:[2023-03-13] 来源:密云法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植树造林是实现天蓝、地绿、水净的重要途径,是最普惠的民生工程”。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植树造林
  不仅承担提升环境质量
  恢复生态功能的作用
  更是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
  长期以来,密云法院紧紧围绕辖区保水保生态工作大局,坚决扛起法治保水政治责任,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创新“生态司法+”共治模式,打造预防、打击、保护、修复“四维一体”法治保水工作格局。
  为了进一步提升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推进各类环境侵权类案件生态修复工作落实,在今年植树节来临之际,密云法院联合北京龙泉湖畔集体林场建立生态修复补植复绿基地。
  密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兴、溪翁庄法庭负责人孟娜、溪翁庄法庭副庭长单青林代表法院,太师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陈杰、太师屯镇林业站站长刘长君、北京龙泉湖畔集体林场场长王新宇代表林场出席生态修复补植复绿基地建立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活动中,主持人孟娜简要介绍了本次合作的背景和意义。
  陈兴副院长与陈杰镇长分别作为代表签署《建立生态修复补植复绿基地合作协议》。
  该生态修复补植复绿基地坐落于密云区太师屯镇北京龙泉湖畔集体林场,毗邻潮河,兼具惩治、普法、警示、修复等功能,是密云法院服务保障辖区绿色发展的创新举措。
  ▲红色区域为生态修复补植复绿基地
  基地运作的重点在于补植复绿的成效、生态修复的结果,确保犯罪人在履行劳务中恢复受损生态、受到惩罚教育,努力实现办结一起案件、还原一处生态、恢复一片青山的社会效果。
  陈兴副院长指出,密云法院在法治保水等工作中始终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注重与各类生态环境主管单位协作配合。生态修复补植复绿基地的建立是林业管理部门和司法审判机关的重要合作,为法院所裁判环境侵权类案件的判后生态修复工作提供了复植场地、技术及劳务支持,有助于解决生态环境损害无法原地、原样修复或修复成本巨大的难题,使违法行为人以异地补植复绿等替代性修复方式承担法定责任。希望今后双方积极开拓思路,密切协作配合,以建设生态修复补植复绿基地为契机,开展更多卓有成效的探索,共同推动保水保生态工作深入开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密云法院始终致力于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生态修复补植复绿基地的建立,正是进一步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融入审执工作的体现。
  密云法院将持续依托辖区多元共治格局、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建立起“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协作制度,在充分发挥基地补植复绿、生态修复功能的基础上,开展警示教育、科普宣传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需求,助力辖区绿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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