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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法院发出 《预罚款通知书》 助力民生案件执行

本站发表时间:[2023-04-18] 来源:密云法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
  “这个化粪池终于建好了,真是多亏法院了,不然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高某在施工完成后多次向执行法官表达感谢。日前,密云法院通过向被执行人蒋某发出预罚款通知书,督促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最终成功促使一起涉民生案件顺利执结。
  案情简介
  高某与蒋某院落相邻,两家之间有一条东西方向胡同。高某因修建化粪池,将石子等建筑材料堆放在胡同内。蒋某认为堆放的建筑材料影响其出行,遂将汽车停放在高某施工位置进行阻拦。高某多次找蒋某协商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蒋某挪走汽车,不得阻拦其施工。密云法院经审理,依法支持高某诉求。蒋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因蒋某未主动履行,高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经执行法官释法明理,蒋某将汽车挪走,但随后不久又在停放汽车位置堆放砖头阻挠施工。为彻底化解双方纠纷,法官多次登门与蒋某及其家属进行沟通。蒋某表示自己本就不认可法院的判决,并扬言“如果法院强制执行,到时就让九十多岁的父亲坐在砖头上!”
  面对蒋某的恶劣言行,不对蒋某采取强制措施,很难对其形成威慑,有损司法权威。但考虑到案件关乎邻里和谐,强行采取执行措施可能会导致双方矛盾更加尖锐。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法官向蒋某发出《预罚款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否则将依法对其罚款两万元。收到《预罚款通知书》后,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蒋某转变态度,认识到了不履行生效裁判的严重后果,立即将砖头清除,并反复表示不会再阻拦高某施工。至此,高某的化粪池顺利建设完毕。
  法官点评
  本案中,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预罚款通知书》,以惩戒预警的方式使其认识到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最终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既彰显了司法威慑力,又给予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的空间。这不仅是密云法院推进民生案件执行的有力举措,也是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积极实践。密云法院今后将继续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运用执行方式,实现依法履职与护航民生发展的有机统一,为辖区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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