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姚某某涉嫌贪污案在平谷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平谷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伟出庭支持公诉,平谷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岩担任审判长。
经查,被告人姚某某在担任平谷某学校党支部副书记、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开庭审理前,张伟检察长认真审阅全部案卷材料,就案件疑点向调查机关提出具体取证意见,并有针对性地撰写“三纲一书”,制定了周密的庭审预案。
庭审中,张伟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有效指控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并在宣讲刑事政策和量刑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围绕关键事实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在法庭辩论阶段,张伟检察长进一步分析了案件证据情况,深入论证了法律适用问题,详细阐述了犯罪情节和后果,提出了精准量刑建议,并针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作出了有力回应。张伟检察长发表公诉意见时,结合党和国家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形势,剖析了被告人的犯罪根源,并对被告人和旁听人员进行了警示教育。
被告人在庭审中自愿认罪,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并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真诚悔罪,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最终,平谷区法院采纳了区检察院提出的精准量刑建议,并当庭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