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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检察院牵头举办平谷区贯彻“少捕慎诉慎押”政策工作推进会暨《关于刑事案件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规定(试行)》会签仪式

本站发表时间:[2022-08-08] 来源:平谷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全面提升办案质效,近日,平谷检察院牵头举办平谷区贯彻“少捕慎诉慎押”政策工作推进会暨平谷区公检法司《关于刑事案件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会签仪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王滨、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崔学军、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李凯、区法院副院长白雪英、区司法局副局长陈东升、区公安分局政治部主任胡志全出席会议,区公检法司各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平谷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肖红革主持会议。
  会上,肖红革专委汇报了区检察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四大机制”,介绍了刑事案件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规定的制定背景、现实意义。区公检法司四机关领导会签了《规定》,并围绕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推动《规定》实施作表态发言。
  李凯主任对区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司法局对检察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对赔偿保障金提存制度建立过程中所体现的调研论证客观实际、工作推进问题导向、政法机关群策群力等特色亮点予以积极肯定,并就健全完善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工作机制提出意见。
  崔学军副书记对区公检法司四机关主动制定《规定》、一体推进“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表示充分肯定,同时强调: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认识,增强“少捕慎诉慎押”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要求,强化双向说理和公开听证审查机制;
  •三是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完善优化制度实施,打造可供借鉴推广的平谷样本;
  •四是加强公检法司沟通协调,持续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王滨主任表示,检察工作要紧紧依靠区委、区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主动及时请示汇报,在区委政法委的统筹协调下加强与各政法单位的沟通协作,指出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既是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创新探索,也是“刑事一体化”视野下司法制度改革纵深推进的必然要求,更是回应人民群众对于刑事司法现代化新期待的积极作为,对于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意义。就落实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对本院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抓好制度执行,提升办案质效。准确把握制度适用范围、条件及程序,有效破解刑事案件和解难的困局,降低审前羁押率,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和追赃挽损工作率,确保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三效合一。
  •二是及时评估风险,做好释法说理。制度适用要注意结合案件情况和办案发展,做到“自愿而不强制”“协调而不越位”,防止矛盾激化及风险发生。当事人对相关决定不服的,要积极通过公开听证等方式,做好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工作,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三是形成经验做法,实现复制推广。重视对已办结案件的分析研究、挖掘提炼,主动报送典型性案例,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平谷经验、平谷典型,充分发挥平谷院在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领域的引领示范作用,为首都检察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的平谷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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