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高度重视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公安民警执法权威,对任何辱警、袭警的违法犯罪行为,一律依法快速严惩。
案例1
2月11日19时许,顺义分局空港派出所接群众报警:在顺义区后沙峪西田各庄贯中路有人醉酒滋事。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民警到场后,醉酒的徐某拒不配合工作,辱骂民警,后被传唤至派出所。
经顺义分局维权办工作,徐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顺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案例2
3月20日14时许,顺义分局李桥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顺义区李桥镇头二营村有人醉酒滋事。”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在民警向醉酒人员史某了解情况时,其拒不配合工作并辱骂民警,后被传唤至派出所。
经顺义分局维权办工作,史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顺义分局行政拘留10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第五十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警方提示
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请给予理解与配合。如果对民警执法有异议,可以通过正规的渠道进行反映、申诉或者举报,绝不能侮辱谩骂抗拒执法,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