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上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曹越带领审判团队前往漷县镇,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在漷县法庭门前搭建起了审判庭,露天审理八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此系列案件的原告为八名漷县镇某村村民,因年龄普遍较大、子女常年不在身边、没有网络通话设备、线下开庭意愿较强等多方面因素,无法开展线上庭审活动。
为尽早解决村民“急难愁盼”的问题,在充分评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情况下,在通州法院防控办、漷县法庭、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的全力支持与配合下,最终顺利线下开庭审理了这八起案件。
案件审理过程中,曹越法官耐心地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有序地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进行归纳总结,充分地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高效地完成了线下庭审活动。
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对法院为此次庭审顺利进行所做的努力表示感谢,同时对曹越法官认真负责、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表示了高度称赞。
一直以来,通州法院多措并举,进一步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