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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警方重拳打击非法烟花爆竹 有嫌疑人还没出手就被查获

本站发表时间:[2023-01-20]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董振杰
  春节临近,为确保辖区群众在安全祥和的环境中度过新春佳节,北京通州公安分局持续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查缴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于近日查处多起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查缴烟花爆竹710余公斤。
  1月14日20时许,通州公安分局潞源派出所民警在执行禁放看护勤务时,一辆长时间停靠在某小区北门门口的货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在民警对车内人员及物品进行检查后,现场查获了7箱烟花爆竹,共计19.3公斤。经查,违法行为人崔某看到朋友圈有人非法买卖烟花爆竹,便想通过倒卖赚取差价。于是通过微信购买了烟花爆竹,并联系货车司机王某岭将烟花运至某小区附近售卖,没想到还没来得及出手,就被民警一举查获。
  无独有偶,1月3日16时许,通州公安分局应寺检查站民警在站前工作时,发现胡某盛、范某桐二人驾驶一辆载有烟花爆竹的白色封闭货车意图进京。后民警查获烟花爆竹21箱,共计59.45公斤。
  1月8日13时许,应寺检查站民警在对一辆进京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司机王某文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查获烟花爆竹117箱,共计260公斤。后经通州公安分局于家务派出所进一步工作,以上3人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通州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运输过程中一旦发生挤压、碰撞,极易引发爆炸和燃烧事故。同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也给自身和他人带来极大的威胁,如同放置了一颗“定时炸弹”,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1月3日,通州公安分局文景派出所接报警称:有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接报后,民警立即开展工作。后将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李某得、马某峰抓获,查缴烟花爆竹共计210公斤。据了解,两人分别于2022年年底、2023年年初,自驾至河北省购买烟花爆竹,后放置在自家院内。1月7日,文景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先后在通州区两处院落内,将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尹某英、姚某青查获,分别查缴烟花爆竹130公斤、40公斤。经工作,以上4人已被通州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为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工作中,通州公安分局周密组织部署,加强宣传发动,严厉非法打击,全面隐患排查,严格禁放看护和强化应急处置,紧盯元旦、小年夜等重要时间节点,最大化部署警力,强化巡逻看护,确保辖区平安稳定。今年以来,累计破获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案件30起,查缴烟花爆竹473箱,共计2500余公斤。
  警方提示,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自觉做到不买卖、不储存、不燃放,积极举报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警民携手消除身边安全隐患,共筑平安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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