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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贪腐,向职务犯罪亮出法律利剑

本站发表时间:[2022-03-08] 来源:西城法院 作者:冀敏

  惩治贪腐,保持权力运行肌体健康,是党和国家的鲜明政治立场,也是干部群众重点关注的政治问题。当前,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压倒性胜利,但是在一些地方、一些领域,电子化、网络化等贪腐手段兴起,电子支付、网络代付等行为方式更加隐蔽,传统腐败与新型腐败相交织,一段时间内惩治贪腐的形势依然严峻。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高效惩治贪腐犯罪案件,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贪腐必肃,依法惩治贪腐犯罪。近年来一批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结,彰显了我们党坚决惩治腐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审判机关自觉坚守法律底线,坚决抵制和排除法外权力、舆论、情感、利益等多方面的干扰,全心全意践行法治公平正义的价值,真正作出公正合理且具有可接受性的判决,不枉不纵地审理好每一起腐败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面对近年来贪腐行为呈现的新动向,新特点,各级法院工作人员认真梳理一件件案例,精准把脉反腐工作中的关键要害环节,让司法惩治贪腐的运行体系更加成熟和完善。

  二、延伸职能,助力社会综合治理。“物必先腐,而后虫生。”贪腐行为不仅损毁了政府公信,也挑战了社会运行规则。各级法院自觉将审判工作放在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局中谋划、推进,在依法高效有序审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通过司法公开、普法宣讲等平台,提示职务犯罪风险高发点,时刻警醒公职人员远离职务犯罪、拒绝贪腐,以法律手段凸显党中央反腐的坚强决心,巩固反腐成果。与此同时,贪腐问题也反映出一些地方权力运行的监督篱笆尚未扎牢扎实,审判机关在办理好个案的同时,主动延伸审判职能,通过制发司法建议等形式提示权力运行监管漏洞,脚踏实地配合其他部门持续做好反腐工作。

  三、紧盯“伞”“网”,营造风清气正社会风气。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贪腐问题复杂,2018年以来开展的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也反映出,黑恶势力犯罪往往与贪腐犯罪行为相交织,要有效惩治贪腐还需在办理其他恶性犯罪案件中时刻保有敏感意识和审慎意识。各级审判机关自觉将惩治贪腐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相结合,深挖黑恶势力背后隐藏的“伞”“网”线索,按图索骥,精准打击贪腐行为、遏制不良苗头的滋生,严防“一窝黑”“一班蛀”等塌方式腐败,让人民群众收获更多安全感。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艰巨的长期工作,任重道远。依法惩治贪腐,审判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惩治贪腐,法院人依托一例例真实的个案、一台台紧张严肃的庭审、一封封司法建议书,严格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以惩治震慑贪腐,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从严惩治腐败犯罪,不断总结探索更加精准高效的惩治贪腐之道,为整肃吏治、铲除贪腐持续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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