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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侵占典型案例

本站发表时间:[2022-05-12] 来源:西城区检察院 作者:北京政法网

  近日,为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的打击力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职务侵占典型案例,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M、N全国连锁饮品企业运营经理常某某职务侵占案”入选。

  

  基本案情

  2018年11月、2020年7月,被告人常某某先后入职深圳M公司、北京N公司(均为全国知名连锁饮品店所属民营企业),担任华北区运营经理并负责北京区域60余家门店的人事、财物管理。2019年5月至案发,被告人常某某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指使其下属区域经理、门店经理在北京市西城区多家店铺于21点后的非高峰时间段以店铺结算系统故障为由要求客户将消费款项扫码支付至常某某的微信、支付宝账户,收到消费者店内消费款项261,319.5元。2019年8月至案发,被告人常某某借用张某某、闫某等8人身份证、银行卡办理了5家“X茶”门店入职手续,并指使各店面店长用专用手机为上述不上班员工代打卡,虚报、冒领薪酬,上述8人将每月工资打到常某某指定账户,虚报、冒领薪酬共211,651.36元。2020年8月至案发,常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部门门店的奶盖机、打杯机等设备通过向公司报损的方式挪运到亲戚的F饮品店经营使用,设备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为人民币27923元。经司法会计鉴定,2019年5月至2020年10月期间常某某通过上述三种方式先后侵占公司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50万余元。

  2021年5月29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常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依法提起公诉。同年6月8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采纳检察院确定量刑建议,认定被告人常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本案常某某采取虚报、冒领薪酬,“公费私收”等方式侵占公司财物,属于典型的“蚂蚁搬家”式职务侵占案件。因饮品类连锁店属于快消品行业,具有单笔消费金额小、消费频次高、消费群体广等特点,涉案账户的单笔数额少、数据体量大、转账收入来源多等特点,导致犯罪数额的认定成为审查起诉的难点。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引导侦查机关在交叉比对嫌犯供述与证人证言关键信息的基础上,确定了区分收款时间、区分收款频次、区分收款金额的司法会计审计原则,从几万条转账流水中筛选出与侵占行为疑似关联的上千条记录,检方主动向被害单位关键证人调研取证茶饮门店消费高低峰时间点与消费占比,确立了分层处理的原则,在充分考虑犯罪嫌疑人合理辩解的基础上,制定各方均认可的电子数据筛选标准,由此确定了本案的犯罪数额。

  鉴于常某某不认可案发前与被害单位达成的赔偿协议中认定的侵占数额,检察机关通过调研确定了新司法审计计算标准,并委托价格鉴定中心对被侵占物料按被侵占时间客观估价,经过细致的逻辑论证与释法说理,犯罪嫌疑人最终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联系家属退赔。此外,办案过程中发现,常某某下属多名区域经理有“上行下效”挂空饷的行为,行为人虽非法获利,但金额尚未达到入刑标准,检察机关引导侦查机关主动联系涉事人员退赔。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X茶”品牌所隶属的企业在快速扩张连锁经营规模过程中暴露的薄弱环节,检察机关及时向该品牌所属企业制发检察建议,提出员工警示教育、考勤及物料监管、收银操作规范和店铺备付金使用等方面的整改方案。M、N公司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落实,搭建全国门店销售低峰数据预警系统、设备异常数据响应系统,升级公司监控设置、考勤软件,优化《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门店现金管理制度》,同步开展案件警示教育和员工法治教育,通过后期回访门店落实情况,实现犯罪预防与法律监督双管齐下,引导企业进一步完善刑事风险防控机制。

  典型意义

  数字化办案引导侦查,为同类案件提供指引

  本案中,检察机关联合被害企业风控和技术部搭建北京市涉案门店经营收入高低峰的大数据模型,实现企业、侦查机关、检察机关、犯罪嫌疑人四方数据共享。利用客观数据模型与主观供述证言相结合,制定四方均认可的数据分层化处理标准,通过对犯罪嫌疑人支付宝、微信收付款大数据筛选提高司法审计可行性和证明力,为开展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工作打好根基。该案统筹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为快消品行业的犯罪认定和预防提供了有益借鉴。

  延伸检察监督职能,精准保护快消企业产权

  检察机关在查办企业产权受侵害案件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将追赃挽损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法律制度手段,将退赃退赔情节作为追究刑事责任和提出量刑建议的重要依据,对积极退赃退赔的犯罪嫌疑人提出宽缓量刑建议。同时能动履职,利用案件中发现的“违规不违法”追赃线索,最大程度促使犯罪嫌疑人和企业违规人员退赔,积极挽回企业损失,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提高民营企业获得感。

  调研与建议相结合,护航快消品企业合规发展

  近年来,快消品行业作为民营经济的重要新生力量创造了巨大的产值,但同时本案也暴露出快消品行业快速扩张时管理滞后的短板。一些企业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进行“公款私用、公物私挪”的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办案检察机关通过“调研、监督、落实、普法”四步监督工作法,有针对性地发出检察建议,不仅帮助企业净化内部职场生态环境,更重要的是将无序生长的企业拉回合规发展的道路,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

  为切实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指示精神,下一步,西检院将秉持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以提高办案质效为依托,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和参考案例的培养选树工作:

  01提高站位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充分认识培育案例的必要性,主动适应新时代检察绩效考核工作新导向,树立“办案为本、宣传为纲”的理念,把培育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和参考案例当做提升检察队伍专业水平的有效途径,切实把案件办成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产品。

  02压实责任

  全院各部门将培育案例责任贯彻落实到每一个检察官办案组,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焦点,钻研最高检和市检院案例编写全年工作安排,执法办案做到“前瞻性”的凸显检察机关履职特色,为培育案例打好基础。 

  03健全机制

  一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发挥案管部门的“关口”优势,从案件源头中发现典型案例培育“对象”,通过“护苗计划”不错失每一个“千里马”案件。

  二是建立挖掘提炼机制,通过全景式“讲”、互动式“评”、浸入式“学”使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全面提升素质,成为典型案例培养的“伯乐”。

  三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通过将案例培育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体系,激发检察官培育案例的积极性、主动性,以正面引导促进案例培育工作的可持续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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