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带娃”时代,为人父母者不再“无法可依”,更不得“随心所欲”。六一儿童节前夕,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陆续开展“‘未’爱启航,法润成长”家庭教育指导系列活动。
“这件事我真的做错了,以后绝不再犯,我再一次向受害人及家长表示深深的忏悔,希望能原谅我的年少无知,我今后一定痛改前非,好好做人……”这是近日西城法院收到的一位少年亲笔写下的悔过书。
曾经品学兼优 如今走上犯罪道路
故事的主人公,也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叫小华,是一名初中生。曾经的他成绩优异,被父母和老师寄予厚望,更视为骄傲,似乎他拿到的是一个品学兼优、一帆风顺的剧本。但令人唏嘘的是,短短两年的时间里,小华却逐渐变成了老师们最头疼的孩子,甚至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法官程乐说:“如何让这些处于花季的孩子们迷途知返,比写一份判决要难得多!”
有着十五年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经验的法官程乐,一直在思考和致力于破解这个难题。当程乐法官拿到小华的案卷时,同样深刻却有些沉重的问题,再次涌上心头:如何让这样的孩子痛改前非,迷途知返?如何才能让他们顺利回归学校、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一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似乎也在回应着程乐法官的思考,这部兼具前瞻性和现实意义的法律给了程乐法官新的思路和启发:如果缺失的父母教育能够归位,缺失的家庭教育能够到位,小华的过去是否可以弥补,小华的现在是否可以拯救,小华的未来是否会有所不同?西城法院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就是在这个背景下产生。
民二庭负责人张达法官一直关注小华的回归之路。合议庭经过细致审查案件事实和小华的成长背景,发现小华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在履行其监护职责时欠缺适当性。特别是在小华升入初中后,父母并未对青春期的小华予以更细腻的关注和教育,也没有发现小华在学校遇到的问题和心理变化,而是采用相对粗暴的教育方法进行教育,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小华逆反心理的形成和发展。在人生重要的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时期,小华的父母却放任小华夜不归宿,甚至对小华结交不良少年的情况没有敏锐察觉和及时制止,让本就处于混沌状态的青春期的小华,如同暴风雨中的孤舟,更加不知黑白对错、不知足以影响他人生轨迹的那些糟粕是怎样的可怕和危险。
惩罚犯罪不是法律的唯一意义,在少年犯罪的语境下,更重要的是如何回归家庭、服务社会。基于这样的信念和理念,也为了更准确地查明小华的生活和学习状态,发现其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5月5日,张达法官同程乐法官一起向小华父母发放了西城法院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两位法官对小华的父母更是进行了长达两个半小时的家庭教育指导。
正是在这样细致、耐心的工作下,承办法官进一步了解到当事人更细致的成长轨迹:小华出生时,其父母已经到了四十不惑的年纪,加之工作繁忙,鲜有时间陪伴小华成长,幼年的小华多为外祖父母带大。小华从小成绩优异,考入初中时更是名列前茅,成功进入某中学实验班学习。但是因为从小未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自制力差,因课堂纪律问题与老师出现矛盾,因不满老师的教导,逐渐成为老师头疼的学生。
回到家,得知其又在学校犯错的父母,未了解事件的起因和小华的心理变化,就采取刻板、教条的教育方式,小华愈发抵触和孤独。
后来,他认识了一系列“朋友”,学会了打架、抽烟、夜不归宿等坏习惯。因多次违反校规校纪,小华被勒令退学,到某工读学校寄宿读书。突然变化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反而让其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酿成违法犯罪的后果。
法院与家庭合力执行教育令
近期,小华已入学北京市某技师学院,现参加线上的学习,并且报名参加2022年北京中考,目前正在积极备考中。在其父母的正确引导下,已经改正了抽烟、夜不归宿等坏习惯,并且在日常生活中积极与父母进行沟通。
针对小华的情况,张达法官和程乐法官为小华父母提出了三点家庭教育指导:
第一、小华的法律知识欠缺,未来要为其多提供相关法律知识的书籍,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
第二、小华父母要加强对小华学习和生活的监管,过程中要注重沟通方式,不适当的方式只会适得其反;
第三、小华的父母不仅要物质上保障小华的生活,还要更加关心、关注其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及时纠正其不良行为,防止其再次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小华出现心理问题已久,但是父母未对此予以发现和重视,积重难返,导致犯罪行为的产生。未来需要加强对小华心理的疏导和心理教育。西城法院会安排专业心理指导人员为小华进行一系列的心理疏导;
最后,西城法院向小华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小华的父母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这件事我是真的错了,以后绝不再犯,我再一次向受害人及家长表示深深的忏悔,希望能原谅我的年少无知,我今后一定痛改前非,好好做人……”2022年5月9日西城法院收到了来自小华亲笔书写的长达9页的悔过书,悔过书详细记录了小华初中后的心理变化过程,以及如何从一名学习优异的好学生逐步发展成一名同学不愿意与其玩耍,老师不愿教导,父母不知如何管教的“坏学生”。“年少无知”四个字不是其犯错的理由,也不是宽恕的借口,小华对自己犯下的错误一一列出,表达了忏悔之意,最后详细写明了对自己未来的五项规划。
“我们带着赎罪的心态写下这份《监管规划书》……”小华的父母通过上次的家庭教育指导,重新审视了在小华的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对小华要求比较严格,方法比较刻板……但结果是同一个错误反复出现,孩子为了躲避批评甚至会出现说谎,遇事不敢担当的情况”。通过反思,小华的父母总结出七条经验教训,并且针对小华现在的生活和学习,以及现在的监管能力,做出了未来在遵纪守法方面、在校学习期间的监管、家庭教育三个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划。
“生而养之,养而教之,教其向善是每一位父母需要专注一生的事业,指导毕竟只是来自于外力,只有父母自身真正懂得正确的教育方式,家庭教育才能起到最好的作用。”承办人程乐法官在读完《悔过书》和《监管规划书》之后感慨道。
法官说法
今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家庭教育领域的专门立法,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国事”。
《家庭教育促进法》首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西城法院发出的《家庭教育指导令》是促进法制教育和家庭教育联动的重要举措,旨在唤醒监护人家庭教育的自觉,为监护人指出家庭教育的努力方向。将有效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教育职责,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每一名未成年人犯罪的背后是家庭教育的缺失。未审法官的工作不仅限于一纸判决,做的再多一些,再广一些,再深一些,能够使我们的社会少一个问题少年,多一个有用之材,那将是我们最好的礼物。”在本次家庭教育指导结束后,民二庭负责人张达法官总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