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司法部有关文件精神,2018年4月,京津冀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开展血液酒精浓度鉴定联合专项检查,涵盖三地从事相关鉴定业务的49家鉴定机构和220名鉴定人,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高度重视、行动迅速,确保检查落地见效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京津冀司法厅(局)主要负责同志对此次联合专项检查作出批示,要求从严从实,找出真问题,抓出真成效。4月9日,京津冀联合专项检查预备会议在天津召开,强调从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落实司法部要求的高度,充分认识联合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抓住关键环节,坚持统一规范,严守工作纪律,较真碰硬做好专项检查;明确血液酒精浓度测评规则、检查记录、现场血样上机测定作业要求、检查人员工作纪律等内容。
(二)深入研究,完善方案。京津冀司法厅(局)制定了开展血液酒精浓度鉴定联合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又根据司法部开展鉴定机构能力验证的要求,制定血液酒精检测仪器设备配置表、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作业要求和结果评定规则、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结果反馈表以及现场检查表,涵盖了仪器设备、实验室环境、实验室资料、鉴定人操作技能、技术规范、鉴定意见书、鉴定档案、司法鉴定案件管理系统等方面。
(三)全面检查,不漏一家鉴定机构、一名鉴定人。4月10日—20日,京津冀血液酒精浓度鉴定专家及司法鉴定管理干部组成7个联合专项检查组,对三地鉴定机构进行实地检查,依照检查表逐项检查并实时记录,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各检查组共检查637件仪器设备、900余份实验室配置资料、200余份司法鉴定意见书、170余份司法鉴定案卷,实施血样现场上机测定作业90余例,现场发出整改通知书20余份。
(四)认真总结,固化检查成果。4月27日,京津冀司法厅(局)在河北廊坊召开了司法鉴定联合执法推进会,三地主管司法鉴定工作厅(局)长、司法鉴定管理部门负责人、检查组组长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三地检查情况,总结联合专项检查经验,提出进一步加强管理措施建议,确定以构建长效体制机制为抓手,实现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共赢发展的工作目标。
二、正视问题、强化整改,确保检查善始善终
此次联合专项检查总体情况较好。北京拥有专业人才和技术优势,鉴定质量整体较好;天津鉴定机构仪器设备先进,鉴定人鉴定能力强,执业水平高,8家鉴定机构“盲测”结果全部通过、3家获得满意;河北血液酒精浓度鉴定机构涵盖11个设区的市,布局合理,基本满足了本地诉讼活动的需求。针对联合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京津冀司法行政机关加大整治规范力度。一是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淘汰不合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二是联合举办血液酒精浓度鉴定专业培训班,邀请高水平专家对血液酒精浓度鉴定前沿技术和规范流程进行培训。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高标准的监管模式、行业通报机制和司法鉴定质量管理体系,形成京津冀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
三、注重媒体宣传,扩大影响,营造司法鉴定协同发展舆论环境
京津冀司法厅(局)高度重视司法鉴定宣传工作,利用召开司法鉴定联合执法推进会的契机,邀请法制日报、河北电视台、河北法制报、廊坊电视台、廊坊日报等媒体到会报道。5月3日,法制日报在第二版《综合新闻》以“协作有序,司法鉴定融合发展的前提”为标题对联合专项检查进行了文字报道,司法鉴定专家对相关工作给予好评。5月2日,河北法制报在第四版《司法行政》也对联合专项检查做了文字报道。新华社、人民网、腾讯网、搜狐网、人民雄安网等多家网络媒体做了转载。